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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新规则已经实施了,但在《门球之苑》2011年第6期“《门球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2011》修改内容对照中,有一个问题还是使人感到疑惑: 在第十三条 过门中有这样一条:若界外球从门前通过并停在球门线上,即使在随后的有效移动中通过了球门,过门依然无效。修改说明是这样阐述的:界外球进场未停稳前的移动是无效移动,既然停在球门线上,下一次移动中整体未通过球门线,所以不能得分。这是国际规则新修改的内容。
本人觉得规则的条款意思与国际规则的含义有些相背。国际规则中的“下一次移动中整体未通过球门线,所以不能得分。”在有效移动过程中球的整体未通过球门线而不能得分。而新规则中“即使在随后的有效移动中通过了球门,过门依然无效。”规定的是不准停在球门线上的球过门的,因为过门既然无效,何必要进门呢。显然是与国际规则有出入的。
本人的理解是否正确?敬请网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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