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门球世界联盟会员章程
随着我国门球事业的不断发展,以充分体现个人技战术能力的单打、双打等赛事将日益增多。为进一步推广普及门球运动,实现门球市场化、职业化,应广大球友要求,由北京共创和谐国际门球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成立的门球世界俱乐部更名为“门球世界联盟”,特制定《门球世界联盟会员章程》(以下简称“本章程”),具体如下:
一、入会条件
遵守《门球世界联盟会员章程》,承认本章程,支持本俱乐部工作,关心热爱门球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均可申请入会。
二、会员权利
1、享有代表俱乐部出访参赛并获得资助的权利;
2、享有优惠参加俱乐部举办的全国性和地区性门球活动和赛事的权利(参加门球王争霸赛每个项目各减免报名费50元)
3、享有在《门球世界》杂志优先发稿权。
4、门球世界联盟可代会员办理在京的其他事务,不需要会员亲自来京办理。
5、享有参加门球世界联盟组织的各种会议、培训、考察等活动的权利。
6、会员到居住地以外地区,经门球世界联盟通知当地分支机构,享有参加该地区联盟会员联赛的权利。
7、享有对门球世界联盟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8、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三、会员义务
1、 执行门球世界联盟决议,积极宣传新概念门球运动,遵守《门球世界联盟会员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2、 维护门球世界联盟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3、 完成门球世界联盟交办的任务;
4、 积极发展门球世界联盟会员,扩大联盟会员队伍;
5、 向门球世界联盟提供有关优秀门球工作者资料,积极向《门球世界》杂志投稿。
四、会费收缴标准:个人会员需交纳年度入会费。
年度会费:100元/人。
五、入会程序
1、汇款100元至《门球世界》编辑部,并注明2015年度会费。
地址:北京房山区良乡苏庄地铁共创大厦320室;
收款人:黄元
邮 编:102488
( 需要发票者请在汇款附言栏里注明单位名称)
2、《门球世界》杂志定期以书面形式公布会员名单,并颁发俱乐部会徽一枚。
六、退会与除名
1、个人会员退会由门球世界联盟分支机构就地报总部备案。
2、个人会员如不参加联盟活动,或有严重损害门球世界联盟利益的行为,门球世界联盟将予以除名,并在《门球世界》杂志上刊登通报。
七、荣誉会员
对门球事业有特殊贡献的个人,可以成为门球世界联盟“年度荣誉会员”或“终身荣誉会员”。
八、会员归属
1、个人会员归属会员所在地门球世界联盟分部管理。会员所在地没有门球世界联盟分部的,直接归总部管理。
2、各省、市、区县超过三十名会员的集中地区,可成立门球世界联盟分部。
3、各地分部的活动经费,由总部视其完成工作任务多少按相关标准划拔。
九、本办法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北京共创和谐国际门球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