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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可喜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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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9 20:07: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白马主子报道:
       网友关注的2011年中冠赛27日爆发大新闻,深圳大运会主会场东西两个电子大屏幕上发出通告,还在比赛成绩公布栏旁边的通知栏内张贴了通告,点名通报焦作双乐队,因服装不统一,被取消了当场的比赛资格,为中国门球开了一个先河。2011年门球规则第四条第四款第(一)项规定:“同队人员着装必须统一”, 第八条规定:“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吋,该队即被取消该场比赛资格,判对方队获胜”。 此条第三款第(二)项“使用或穿着赛前检查不合格的器材或服装上场比赛”。 此次中冠赛的竞赛规程第六条第三项也规定:“上场比赛的运动员须着装统一”。上午8点第一场球检录时,焦作双乐队5名上场队员,上身着龙胄公司为大会提供的上衣(领队为红色,队员为白色),是大会组委会认可的;下身:3人着蓝色长裤,2人着白色长裤,因不统一被对方南昌市代表队丁教练提出坚持取消比赛资格,经交涉,裁判长和仲裁都同意南昌市队的意见,大会组委会并对焦作双乐队给予通报批评。听说裁判长在中午还召开会议,针对其他几个场地服装不统一的球队,因对方不提出异意而正常参加比赛的情况,强调要严格执行门球规则和竞赛规程有关服装的规定;晚上又针对有的裁判员服装不统一的问题,决定给全体裁判员再发一件上衣。······
      这则消息,已在门球界引起很大轰动。因为,这是一个良好的开端,对待《规则》就应该严格执行,一丝不苟。如果,10秒超时犯规的规定也能得到严格执行,门球项目的赛风将会发生更大的改变。


发表于 2011-11-29 20:29:06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有规定,就应该认真执行!
发表于 2011-11-29 20:30:59 | 显示全部楼层
真可惜呀!应提前告知,临时到商场买套穿起,不知行否?在开幕式上警告一下,必竟是初次,老同志们参加一次也不容易,取消比赛资格太惨了。{:soso_e132:}
发表于 2011-11-29 21:10:1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顶极大赛,更应严格按规则执裁。支持!!!!
发表于 2011-11-29 21:32:3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门球狂人A 于 2011-11-29 22:11 编辑

(删帖)
发表于 2011-11-29 21:45:0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光学 于 2011-11-29 21:53 编辑
总是春 发表于 2011-11-29 20:30
真可惜呀!应提前告知,临时到商场买套穿起,不知行否?在开幕式上警告一下,必竟是初次,老同志们参加一次 ...


都说了几个月了.从江西上骁到山东的济南,还出了本书(门球竞赛规则 2011>.对吧?不过,这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信不信由你!
  他们舍不得去商场买,等着发呢!开幕式上谁警告谁啊?老迷忽哟!
  这问题是两个其一,对规则视而不见,其二,是对方场外指挥提出来的,棒!就这一句话,就大获全胜,了不起!

发表于 2011-11-29 23:56:57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79:}不能犹豫,最能说服人的是按既定规则执法!
发表于 2011-11-30 08:01:32 | 显示全部楼层
按规则办没错。其它队着装不统一的也应该处理,大赛应该公平公正。
发表于 2011-11-30 08:55:18 | 显示全部楼层
有规则就得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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