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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全国门球竞赛管理工作的函 2010-06-08 09:40:00 体总网
社体运协字〔 2010 〕 76 号 中国门球协会各会员单位: 一段时间以来,个别社会团体和个人,未经门球协会同意,擅自举办门球比赛活动,例如 “2010 年全国老年人健身活动展示大会门球交流活动 ” 等等,扰乱了门球竞赛活动管理秩序, 门球事业的发展带来了不利影响。为规范我国门球运动的管理秩序,确保门球事业的有序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中国门球协会是经国家民政部批准、注册,在国家体育总局领导下,根据协会章程,依法管理全国门球项目的唯一合法组织。全国性的单项体育协会管理该项运动的普及与提高工作,全国单项体育竞赛由该项运动的全国性协会负责管理是《体育法》赋予中国门球协会的职责,必须严格履行。 二、中国门球协会鼓励和支持包括各级老年体协在内的社会各团体,支持、参与和组织门球活动,不断提高管理工作水平,杜绝政出多门,影响门球项目规范发展的行为,对违规举办的门球活动提出批评和教育,并限期改正,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凡在中国门球协会注册的等级门球裁判员,不得参与违规举办的门球活动,违者中国门球协会裁判委员会有权停止其裁判工作。中国门球现已成为规范管理的体育项目,我们希望与社会各界一道,团结一致,共同维护门球运动的健康发展秩序,为建设体育强国做出更大贡献。 中国门球协会 二 ○ 一 ○ 年六月七日 主题词:门球协会 管理 函 抄 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社体中心 ( 群体处、体总秘书处 ) ,各行业体协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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