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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重镇新乡---原河南.平原省省会
平原省委旧址
平原省委旧址,位于新乡市和平路中段东侧,在乡牧野区和平路中段的一处街心公园,里面有块巨石,上面写着平原省委旧址几个字。
平原省于1949年8月建立,省会就定在新乡,主要是考虑这里交通便利,市内有卫河可直通天津,又紧挨京广铁路。另外,当时的新乡工业经济有一定发展,相当一部分解放区的群众基础比较好。
1949年8月17日,刚刚诞生的平原省省直机关从山东菏泽迁到新乡。8月20日下午3时,中共平原省委、平原省人民政府、平原省军区在新乡举行成立大会。潘复生任省委书记,晁哲莆任省政府主席,刘致远任省军区司令员。省委书记潘复生作了热情洋溢的讲话,到会的5000多名各界代表欢欣鼓舞。两天后,《平原日报》创刊发行,第一篇社论就是《为建设新平原省而奋斗》。
1952年11月15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举行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省区建制的决议》。决议认为“鉴于大规模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即将开始,平原省缺乏经济中心城市,而河南、山东两省在经济和文化建设中又都需要恢复原来建制,决定撤销平原省建制”。
平原省建制撤销后,继续保留了平原饭店、平原机器厂、平原商场、平原戏院、平原路等。延续平原叫法,也算是对新乡的一种安慰。【转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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