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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柱得分后的球处理值得研究
2011规则实行得分不封顶,是一项重大的改动,好。进了三门后撞柱得分的球处理是:停击、下轮轮及该号时再次进一门,累计分数。这样处理是简单明了,但仔细研究,有进一步改进的必要。可不可以这样改:击自球撞柱得两分的球与进一二三门得一分的球同样,只耍停在场内,就有一次续击权,意思就是撞柱以后不能视为“死球”,也不必等下轮再进一门;如果自球擦撞中心柱(不要呌终点柱)后直奔在一门前时,可在续击时再次进一门得分;或是自球撞中心柱后,续击到一门前待下轮轮及该号时再进一门(如果续击出界按界外球处理);就是撞柱得分后,不是手拿来下轮从新进一门,而是撞柱后续击到一门前待下轮轮及时再击进门。這就相对增加了撞柱后下轮进一门的难度(包括续击到一门前无进门角度或自击出界或被对方打、闪带出界)。如果进了三门的球被闪击或撞击去撞了柱,得分有效球停在那里就在那里,到轮及该号时再击到一门前进一门或去击打其他球。如果自球进门三门后或己过三门的球,在击球时击他球自球又撞中心柱或撞柱后又滾动去碰及他球,均按过门得分又撞球或撞球又过门得分,照双杆处理。我想這样,可能有助于克服一边倒,因为现在谁先有撞柱球,就等于相对控制了二门前、三门后一大片。撞了柱下轮基夲隐拿一分或再冲二门或击他球,“摆二排”的威力之大,可想而知;如让他续击,当然也有其他威力,辟如撞中心柱后继续击他球,这又增加战术变化。而且与撞击球、过门得分增加一次续击权逻辑一致。以上,仅供专家们修攺规则时参考。南溪廖兴铭2014.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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