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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5 09:3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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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老生畅谈 于 2014-9-15 09:45 编辑
请注意一点,就是绝大部分比赛都没有直接按全阶段净胜分排名次的,包括单场次胜负的足球、篮球和多局次的乒乓球、排球、网球,以及羽毛球等等。个中道理,我想体育运动发展了这么多年,应该有不少体育爱好者、专家已经进行了很深入的探讨了,以场次为单位论胜负应该是比净胜分等其他办法轮胜负更为科学和合理的。就好像代数和几何是高等数学的基础一样,以场次为单位论胜负也应该是体育知识中的基础知识,如果我们连这个也要质疑,恐怕现行的很多体育基础知识都要动摇了。(后来想想动摇又何妨呢?连四大名著都可以戏说,现在不是有很多打着创新的名义动摇事物根本的事情在发生么)
秋天老师说的有一定的道理。国际规则和国内规则在04年以前是一脉相承没有冲突的,国际规则之所以没有国内规则规定的那么细,是因为,大部分国际比赛小组都是以4个队为一组进行编组的,这样出现三个以上胜场次相等队的机会就很少。
其实04以后的国内规则也不是像秋天老师说的“而国内规则规定,出现相同胜场次,按两队之间的相互胜者在前,三队以上出现相同胜场,按几个队相互间的胜负分计算净胜分”的。规则规定场上比赛多柱、多门(单分高分胜)的一方为胜利,但04后规则计算成绩时并没有把多柱、多门的胜者当做胜利来计算,而只是当做了平局。这是一种严重的逻辑混乱,我们之所以质疑04以后的这一条规则,关键问题就在这里。
顺便说一句,也正是04规则造成的这种混乱,使得门球人开始了对门球规则的质疑,并开始寻找更为合理的计算方法,但是很多的门球人并不知道,这种循环赛计算方法其实在体育界已经很成熟了,04规则是使得门球的计算方法走入了歧途,方法无他,回归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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