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球上尉
 
门球上尉, 积分 1906, 距离下一级还需 94 积分
门球上尉, 积分 1906, 距离下一级还需 94 积分
积分1906 
| 马扎
发表于 昨天 10:20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喜马拉雅山 于 2014-8-19 10:22 编辑
我认为裁判员应该继续叫号继续比赛,白方队员如果不进场击球判10秒后继续叫下号,直至比赛时间到。因为规则中没有“投降”也就是认输这个名词,和投降相近的只有弃权这个名词还有一条就是拒绝比赛;规则规定“第八条 取消比赛资格 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该队即被取消该场比赛资格,判对方队获胜。
一、弃权
(一)球队宣布放弃比赛。
(二)比赛开始时球队不足5名队员。
二、拒绝比赛
裁判员宣布继续比赛时,一方拒不执行。
说明:
●球队被取消比赛资格后,均判对方球队15:0获胜,个人得分分别填写为:5、3、3、2、2。
●按照有利无利原则,不使被取消比赛资格方及相关球队获利。
”如果按照弃权或者拒绝比赛判罚白方,红方只得到比白方多15分的分值,这时如果是上下半场的打法,不管这是上半场还是下半场对白方都有利。如果继续比赛红方的比分优势继续拉大,所有不能使用说明中的第一条,应该按第二条的意思继续进行比赛。
我们在回答问题时,一定要根据规则条文说话,才是正确的。
一:找遍规则没有“投降”一词,也就是没有对“投降”的处理。
二:也找不到有用“协商”的办法来处理,所以也就不能用“协商”来处理。
三:用15:0或当时“弃权”的比分处理,也难料是否对以后赛事有否影响。
四:根据以上情况,十分同意喜马拉雅山老师观点,“继续进行比赛”。是依据第六条比赛方法六:缺员比赛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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