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军旗 于 2014-7-23 07:11 编辑
要敢于挑战创始国的权威 ——兼评“界外球改革”的三篇文章 《门球之苑》2014第七期‘规则研讨’栏目连发三篇文章: 《给界外球一次自救机会》——具体改革方案是,每场每队有一次申请将界外球变成界内球的机会; 《出界球和犯规球应区别对待》——其方案是,除犯规被罚放界外的球之外,所有界外球出界后都压线摆放,变成界内球; 《给界外球一定的权力》——方案是,界外球进场若撞击本方球成功,之后就享有界内球的权利,若进场先撞击了对方球,则为犯规,成为新的界外球。 《门球之苑》连发三篇有关界外球改革的文章,这是令人鼓舞的。因为,这表明众多朋友,尤其是门球界高层,规则改革的目光,瞄准了“界外球过多”这一规则诸多弊端的总根源上,无疑方向是非常正确的。 但是,这三篇文章提出的具体改革方案,笔者均不赞同。其中有的方案是我们经过试验行不通,被放弃的。如《出界球犯规球区别对待》的方案,他的可取之处是,彻底解决了界外球过多的问题。但它的“致命伤”是否定技术的作用。去年我们“减、提界外球”试验赛,最初的方案就与其类似,(只是不包括击球员自己击出界的)。只试验一天,就发现了问题。例如,1球在二门前撞击3球,需要把3球送到三门前打掉距四线10厘米的4、6两球,既要到位,又不能出界,那是需要“功夫”的,现在简单了,只要从4、6球附近送出界外,然后压线摆放,就可以达到目的。同样,进二门后远撞三门前的球,不需控制力度,撞击不中,自球出界和不出界是一样的“待遇”,都是界内球。这种弱化、甚至否定技术作用的方案,只能放弃。 《权力》和《自救机会》的方案,在一定程度上也有减少界外球的作用,尤其是前者,给界外球的权力着实不小,只要撞击本方球成功,立马享受界内球待遇,闪击,续击(可以撞击对方球),得分,一样不少,估计这一改革,可以将相当一部分界外球转换为界内球,确确实实会大幅度减少界外球数量。而《自救》方案,每场只有一次,就解决界外球过多的问题来说,杯水车薪,无济于事,给人以“应付、作秀”的感觉,此方案还会使战术更加复杂化。两方案的共同问题是,按规则条款规定已经出界的球,可以人为的随意变成界内球、或通过技术手段转换为界内球,这很不严肃,不像“规矩”像魔术。作为竞赛规则,界外球和界内球的属性、各自的功能,应该有严格、明确的界定。界外球就是界外球,岂能教练一句“申请自救”,就变成了界内球? 笔者认为,三个方案的设计,有个共同点,都不是从封堵界外球产生之源入手,减少界外球的产生,而是在大量界外球产生之后,再想办法去“减少、补救”,以降低它的负面影响。说白了,就是在维护错误的、可以将对方球打出界外这一基本规定的前提下,去设法消除、补救大量界外球产生的危害。 为什么说“可以将对方球打出界外“是错误的规定?首先说,规则并没有这样的“规定”。我翻遍了规则的文本,找不到可以将对方球打出界外的“规定”。那么,都这样执行,凭什么?凭规则的设计理念,凭红白球关系的定位。举个例子,执勤民警虽然携带武器,但决不可随意使用,别说打死、伤人,就是开枪示警,都有严格的规定,不能违反,因为他们面对的是人民群众,其中绝大多数都是好人。战场上的战士则不同,他们的对面都是敌人,若没有“抓活的”命令,打死的敌人越多越好,长官没必要下达“可以打死”的命令。门球规则正是这样,它完全是按(侵略)战争理念设计,从场地设置、红白两队关系,到运作方式,无一例外。红、白既然是你死我活的敌我关系,可以相互“打死”(打出界外),那是顺理成章的事,没有必要再另作“规定”。这就是为什么没有“规定”,却都这么执行的原由。评判事务的好坏、对错,使用不同的标准,会得出不同甚至相反的结论。“将对方球打出界外”,若用“战争游戏”办法来衡量,那是完全正确的,不消灭敌人,那还叫战争吗?而用“体育竞赛”规则来衡量,那就是错误的了,将对方球都打出界外,场上只剩一方“摆来摆去”,这叫什么比赛?场上没有了对手,你和谁比?这根本就不配称为“体育比赛”!门球要入“体育流”,这是非改不可的。 界外球的产生,多数来自对方的攻击,本方失误和犯规形成的是极少数,且失误造成自(本方)球出界,多数也与躲避对方攻击有关。可见,攻击对方球,使其成为界外球这一基本规定,是界外球过多的根源。然而,诸多解决界外球过多的改革方案,没有一个敢于触及这一基本规定,主张对规则的基本制度重新设计的。都是在现行规定的圈圈内,转来转去,从1987年算起,我们已经“转”了27年了,不能再这样转下去了。现在,规则改革不缺少具体方案,缺的是创新精神和挑战创始国权威的勇气!只要敢于打破其战争设计理念,改按体育竞赛理念设计,规定“用任何方式使对方球出界,都是犯规行为,停杆,出界球压线摆放,为界内球”,就这么简单的一条规定,就彻底解决了困扰我们多年的一边倒、留球过多、偶然性大、观赏性差、战术深奥难懂等问题,这是已经被几百场实践证明了的,决不是凭空想象。 创始国创建的规则,我们应该尊重,但绝不能当成金科玉律,永远不可改变。何况,中国门球运动的发展,无论是政府重视、资金投入、场地设施建设,还是门球人口数量、技术水平,都早已超过创始国日本,具备了引领世界门球发展的条件,我们为何总甘居人下,任人摆布呢。日本长期以来,总是对我们指手画脚,在世联、亚联独享话语权,凭什么,不就是凭创始国的地位、凭一部根本摆不上“体育台面”的规则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