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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题是:
“比赛中,3号球还未进场,球在场外。叫到3号,击球员用球槌把3球拖进开球区,再用手拿起3球放好,用槌击球进了一门。裁判员宣布一门得分。白队提出3号击球员犯规了,进门无效。到底谁对?”
大部分网友都认为3号击球员犯规了。但有人对我说,他有不同看法,希望能得到大家的指教。其一,如果3号击球员犯规了,他想知道理由,是根据规则的什么规定。其二,他认为不犯规。因为规则规定:“开球时,击球员必须用手将自球放置于开球区内。(说明:击球员的球槌碰到了没有放在开球区的自球不犯规。)”3号球员用球槌把3球拖进开球区,他还没有放球,什么理由说他犯规?接下来他用手拿起3球放好,这时候3球才算是“放在开球区的自球”,除了手和球槌击球面,什么都碰不得,否则犯规。话说回来,如果3号球员用球槌把3球拖进开球区后,直接击球进门,那就属于用球槌放球,犯规了。
我将他的想法写下来,以求得大家的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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