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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快乐玩

各位老师请教:5号球该怎样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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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15 15:22:16 | 显示全部楼层
烨鹤 发表于 2014-7-15 05:48
乐见老题从新讨论。
请据规则条文说话。

支持!规则问题的解释或回答,一定严格按规则办事,不能凭自己理解。否则,误人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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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15 16:56:33 | 显示全部楼层
dchdchdytdyt 发表于 2014-7-14 23:22
你好,应该有两个情况,一是,5号队员执行教练口令,可以拿起2号球,但自己的脚不能离开自球,改变方向后可 ...

可以重新按放2号球,也可以改变放向,但根据2011规则,不可以抬脚重新改踩,自球只能在脚下移动改变闪击方向。2011规则规定
闪击过程中允许以下行为:
  1.先踩自球后再捡拾他球。
  2.踩住自球后,脚可以旋转或抬脚改踩
  3.自他球呈接触或贴靠状态时,直接踩住自、他球(视为已放他球)。
  4.放他球时手触及到自球。
  5.重新改放他球。
  6.击打自球的同时击到踩球脚。
  7.自球在踩球脚下移动,但未脱离脚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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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16 01:38:2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中山明 于 2014-7-16 07:59 编辑
烨鹤 发表于 2014-7-15 14:18
请解释:1,踩自球,2,放他球,3,拿起他球在手,(为从新改放他球),4,改踩自球,的过程里:在抬脚时 ...

  1: 踩自球,2:放他球,3:拿起他球在手,是属重新改放他球,再抬脚,不属手触及到自、他球,因为他球已拿在手,就根本不是触及,所以不犯规,符合改踩改放规定条件。而放他球后手已离开他球,再抬脚也离开自球,就属未踩住自球,再拿他球就是手触及到自、他球了。可以简单地说,球已拿在手或球未离开手,不能称是触及。是手、脚都已离开了,再拿、再接触,才是触及。
      结论:踩自球,放他球,再拿他球,抬脚改踩改放,不是“触及”,所以不犯规。而他球放后不拿起,或手不接触到他球,又再抬脚,(手和脚都完全离开自、他球,再拿再踩,就属未踩住自球,手触及自他球),犯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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