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球的“老大难”10秒问题,附属于比赛结束方式。只是就事论事的讨论,不会有理想的结果。规则的修改必须触及根本,只改“皮毛”,不如不改。我建议大家认真讨论一下,比赛结束方式问题,不要再在现行规则的框架内“就事论事”。 比赛结束方式,不外轮次制、计分制、计时制三种。日本规则的结束方式,是不伦不类的“大杂烩”,满25分(计分制)、30分钟(计时制)、30分后的“尾巴”(轮次制)。因为(规则)它“娘”是军人,对体育一窍不通,应该原谅,但我们中国人要是制度自己的规则,就不能再跟在日本后边继续给“体育”丢人。 一、 计时制,现行规则基本上可算是计时制。但“时间共有、共用”是规则的重大的、根本性错误之一,必须改变。理由很简单,门球的特点,既然是双方轮流上场,就该哪方活动,使用哪方的时间,否则,主动一方会很容易的、无限制的剥夺对方的“比赛资源”(时间)而获胜。10秒设置的初衷,就是要把这个“无限”变成“有限”。假如这一规定得到彻底执行,一方剥夺另一方资源的问题,仍然不能得到解决。尤其是其设计理念,是“用对方的资源打击对方”,是不折不扣的侵略战争的方式方法,当年日本侵略中国,使用的就是这个方法。所以,我的结论是,目前的方法必须摒弃。如果执行计时制,就把时间分开,各用个的,即“累计计时制”。这一方法,适合技术好,年龄相对年轻的队间的正式比赛,不适合技术差、行动困难的老年人,尤其不适合没有裁判员的平时玩球。(这也好,把平时“逼”到轮次制) 二、 轮次制。除了必然带来节奏更慢、观赏性更差的问题外,其余都是优点,它尤其适合平时玩球,和康乐型比赛。 三、 积分制。没有实践,但可以想象,节奏慢是肯定的。至于定多少分结束,那不是问题,规则可以只是划定一个范围,比如15——30分,具体定多少,完全可以由承办者,根据参赛队水平、比赛场地、场次、时间等因素,在规程中规定。 以上三种方法,哪一种都比现在的方法好千倍万倍。 一己之见,欢迎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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