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门球竞赛规则》(2)
时间:2009-03-14 20:22来源:协会网站 作者:林静风闲 点击:次
图三副本.jpg (32.68 KB) 2008-2-17 23:12 三、器材的审定 正式比赛使用的器材必须经国家 体育 总局审定合格并有中国门球协会的认可标志。 第二章 球 队 第三条 球队的组成 每支球队由 5 名正式队员及 3 名以内替补
三、器材的审定 正式比赛使用的器材必须经国家体育总局审定合格并有中国门球协会的认可标志。 第二章 球队 第三条 球队的组成 每支球队由5名正式队员及3名以内替补队员组成,其中1人担任队长。 每支球队可有1名专职教练员。如教练员兼任队员,则应包括在队员名额之内。 第四条 教练员和队员 一、教练员的职责 1、统领全队,并对全队的言行负责。 2、指定队长、申请替补队员、申请缺员比赛。 二、队长的职责 1、队长代表全体队员,也应对全队的言行负责。 2、选择先攻、后攻或替换席。 3、提交击球顺序名单。 4、比赛结束后在成绩单上签名。 5、队长可按照以下要求向裁判员提出询问:
(1)询问的提出只限于事发的当时,答复后不得追问。 (2)提出问题时要谦恭有礼。 6、当教练员不在场时,队长应代行其职。说明:● 无论教练员是否在场,队长均可以被授权代行其职。 7、当队长不能行使其职责时,必须指定一名队员代理队长,并报告裁判。 三、服装 1、参赛队员必须在胸前佩戴表明击球顺序的号码标志,号码不得小于10厘米×10厘米,字体不限。 2、教练员须在胸前或手臂佩戴表明身份的标志。 3、队长须在左臂佩戴表明身份的标志。 4、同一队的所有队员须统一着装。说明:●根据比赛的目的、级别以及每场比赛的程序不同,可以禁止没有按规定统一着装的队伍或队员参赛。 5、教练员和队员都必须穿运动鞋。说明:●鞋底应是平底的,且不能有损坏场地的附属物。 6、队员身上不得带有可能妨碍比赛的附属物。 四、教练员和队员的基本守则 1、应懂得并遵守门球比赛规则。 2、必须接受裁判员的裁决。 3、必须本着公平竞赛的精神对待其他球队、队友及观众,礼貌交流。 4、不得有影响裁判员裁决及掩盖犯规的行为。 5、不得有拖延比赛的行为。 第三章 赛前准备 第五条 赛前准备 一、选攻 比赛开始前,裁判员组织双方队长“挑币”,猜中方挑选先攻或后攻,另一方挑选替换席。 二、提交击球顺序名单 两队队长向裁判员提交各自击球顺序名单。 三、赛前检查 裁判员将确认击球顺序名单,检查场地器材及参赛队员服装。 第四章 赛中 第六条 比赛方法 一、比赛形式 1、比赛在两队之间进行,每队各5人。 2、比赛由先攻队的第一名队员开球,然后两队按各自的击球顺序交替进行,直到比赛结束。 二、比赛时间
每场比赛时间为30分钟。 三、比赛开始 1、比赛在主裁判员喊出“比赛开始”后开始。 2、比赛开始时,参加比赛的队员在开球区后从1到10依次排列。(见图4)
四、比赛结束 1、比赛在主裁判员宣布“比赛结束”时结束。 2、如果30分钟比赛时间到,而比赛还在进行中,应遵循以下方式结束比赛: (1)如先攻方队员正在比赛,则须等到下一号后攻方队员完成击球后,比赛结束。 (2)如后攻方队员正在比赛,则在其完成击球后,比赛结束。 五、击球顺序和球 1、击球顺序是从1号到10号。 2、队员每人一球,且球号与队员击球顺序一致。 3、先攻方使用红球,后攻方使用白球。说明:●对于每一个队员来说,除了自球以外的9个球都被称为“他球”,例如,对1号击球员而言,1号球是自球,而其他的9个球是他球。 六、队员替换 1、队员替换是指场上队员被替补队员所替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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