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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答一缕阳光老师今日帖。
规则规定;
有效比赛行为,包括正常比赛行为和犯规比赛行为。
这个问题不好解释,
个人理解,
A,B,C,,
均是有效比赛行为,
A,裁判呼号后,击球员行使击球权无果,击球权结束,裁判呼下一号,有效比赛行为。
B,闪击犯规,裁判判罚后呼下一号,有效比赛行为。
C,闪击出界球被裁判不小心拦在界内,如果裁判先宣布,(该号出界)则出界有效,有效比赛行为。
D,裁判员呼号后,击球员报(放弃)10秒内,又改为不放弃,将球击出,无效比赛行为。
因为23规则规定,击球员放弃击球后,不得更改,故,不是击球员,不存在技术犯规问题,只能以违体犯规论处,虽然裁判有判罚,但是,是无效比赛行为,无效比赛行为,改变了场上状况,需要恢复原状况。
所以,
我选D。
个人见解,仅供参考。
一缕阳光老师辛苦了。
谢谢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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