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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17 11:2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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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生畅谈 发表于 2013-12-17 09:24 
这是规则中最脑残的一个修改,和“一摸二炸”一样,能够载入门球史册的重大“贡献”。泰虎老师,讨论它有意 ...
您好!讨论它的用意:
1、要修改规则了,提供一下有好处啊;
2、虽然这种情况发生概率很小,如果出现了,裁判员总得给个处理吧;
3、主题帖子涉及如何摆放A、B球,大家意见不统一(以A球为主接触摆放;以B球为主接触摆放),无论哪种意见,都同意按照接触摆放;
4、接下来是否还应该讨论,击球员续击的情况裁判员怎么对待啊?(B球不动是否算“撞击”);
5、是否有人认为只要A球占据了B球的部分或全部位置,就算撞击。此例可否算“双杆”啊?因为如果球门不使得B球移位,那么,A球肯定能够撞击B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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