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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16 18:4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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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朋友 发表于 2013-12-16 18:13 
请教烨鹤老师,还有没有更好的处理办法?能够有依有据的理由处理?
规则制定者造成的难题,只有修改规则才有解。
规则修改者在要求把球放回原处时,忘记了规定如果原处已被其他求占据如何 处理,这是不应该的,因为这不是新问题。在04规则里,过一门的球撞击门后他球,他球移动无效,要放回原处,当时已经规定了如果自球占据了他球队原位要如何处理。所以,在新规则里对同样问题忘了进一步规定,是不应该的。如果,不是闭门造车,而是先让大家挑毛病,就可以避免此类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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