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关于撞住球得分后的几个题
1.撞柱球性质是什么?是手巾球还是界外球?2.按规则,撞柱得分的实质应与过二,三门的分性质是相同的,如是自球撞柱应有一次续击权,撞击它球,并使之撞柱的分,应有闪击权和续击权,闪击它球使之撞柱的分应有续击权。3.如上情况,自球撞击后应击向一门附近,并使之留在界内,得一轮重进一门;被闪击撞柱球轮及该号时,同样需将球击向一门前,等待下一轮,闪击它球后,自球接着撞柱得分,其后仍需要将自击球击向一门前,等待下一轮。
二,关于再进一门的后续问题
1.再次进一门是要按第一次进一门的情况同等对待
按常理重进一门是否可以理解为进四五六门,如是则进一门后出界,应判“X号一门得分,出界”;如果是按原进一门的规则,那该球应该定性为手巾球,否则,重进一门就不能是在开球区,并由击球员自行放球在开球区。
2.如果界定为“手巾球”,则该球被闪击出界后,由该号球员去拿回,还是由裁判员送回一角,因为,这牵涉到10秒一击的问题。
三,其他问题
1,如撞柱球无续击权则与原规则撞柱即死并无大的差别,特别是直接撞击后手球撞柱,自球不仅不能接着撞柱,而后手球则可自进一门,一前一后差五到六分这是不公平的,如3号进三门后,需撞柱时4号球也是过三门的球,且离柱很近三号球无法直接撞柱只有撞击四号球,但不幸的是4号球被撞柱得分了,这样3号球既无闪击和续击权,而四号球却能立即重进一门得分,甚至还能进二门。
2界外球进场被视为无效移动,如压球门线,则无论被他球撞击过门或轮及该号球击球,进门都无效。据此,一个以进三门的界外球进场,贴靠在中心柱,当被他球撞击或轮及该号球时,撞柱可得分。一个规则两种判罚,因如何看待。
3,出现一击中双撞柱得分是否应记“双杆”或他球未过三门{或已过三门}被以过三门的自球撞击后,自球随即撞柱得分,是否应撞柱得分,是否应记“双杆”。
总之;以上问题都涉及到撞柱得分后
1,撞柱球的定性
2,规则的通一性和统一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