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门协字〔2013〕10号 关于举办2013年全省门球王明星赛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全民健身条例》和《全民健身计划》,促进我省门球运动的发展和提高。经研究决定,2013年全省门球王明星赛于6月中旬在九江市举行。现将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各会员单位动员门球爱好者积极报名参赛。 附:竞赛规程、报名表 江西省门球协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五日 主题词:门球 球王明星赛 通知
抄 报:江西省体育局、省体育总会、中国门球协会。 2013年全省门球球王明星赛竞赛规程 一、比赛时间地点:2013年6月14~16日在九江市老年人活动中心门球场举行。 二、主办单位:江西省门球协会。 承办单位:九江市门球协会。 三、比赛项目:单打(个人)比赛。 四、运动员、裁判员资格: 1、省门球协会各会员单位的江西籍球员及全省各地、各单位的门球运动爱好者。 2、参赛运动员员年龄限75岁以下、性别不限。 3、参赛运动员身体健康、能适应高强度的门球比赛,办理人身意外事故保险。以本人自愿,亲属支持为原则,报名时须附本人和直系亲属签名的《自愿参赛责任书》。 4、选调裁判员年龄65岁以下、具有国家门球一级裁判资质。 5、参赛运动员、裁判员须携带居民身份证、裁判证等有效证件,以备查验。 五、参加办法: 1、报 名:本次比赛参赛球员名额限定80名,名额报满为止。报名表(盖所在地门协公章),参赛球员身份证复印件及200元报名费,请于5月25日前以函件、传真、电子邮件、银行汇款等方式报九江市门球协会。非门球协会会员的参赛球员可直接报名。 九江市门球协会地址:九江市庐山大道3号老干部活动中心,邮编:332000,联系人:周亚萍,联系电话:0792—8536982,手机:13970249492, 报名费请通过银行汇款到九江市门球协会周亚萍账户,开户银行:建设银行,账号:2030099980110028644;手机:13970249492;报名费汇出后,请电话或短信告知周亚萍,验收后方确定报名有效。 报名一经确定,参赛者因故不能参赛的不退报名费,但可以在比赛前向组委会申请更换人员参加比赛。 2、报 到:请参赛球员于6月13日下午15时前报到,准时参加赛前准备会议,领取秩序册。未报到者视为放弃比赛资格,不返还报名费。 请裁判员和裁判志愿者于6月12日下午14时前报到,由裁判长验证裁判员资质,到指定地点参加赛前学习和培训。不符合裁判资质和未参加赛前学习培训的裁判员不予安排执裁任务。 报到地点:九江市海棠宾馆报到。 联系人:曾长青 手机:18979213818 乘车路线: ①九江火车站下车的,乘27路车至中级人民法院(车管所),步行20米到海棠宾馆。 ②九江长途客运站站下车的,乘27路车至中级人民法院(车管所),步行到海棠宾馆。 3、食 宿:本次比赛参赛球员的食宿采取自主解决和大会安排两个方案,要求安排食宿的请在报名表中√选。安排食宿标准:食宿费每人每天130/元。 4、保 险:为防止意外事故给参赛球员造成伤害,组委会规定所有参赛球员都必须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报到时交大会会务处查验。 5、参赛费:报名费200元/人(1012年全省首届门球王明星赛的球王和明星免交报名费),食宿、交通及其他费用自理。 六、竞赛办法: 1、比赛执行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2011年·门球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2、比赛场地为20M×15M人造草皮场地。 3、根据报名参赛人数,第一阶段比赛分若干小组进行预赛。小组前二名进入第二阶段淘汰赛的比赛,前八名的比赛实行双败淘汰附加赛或上下半场赛制的淘汰附加赛,排定名次。 4、参赛球员必须穿着运动服、平底运动鞋,并使用中国门球协会指定的门球器具参加比赛,号码布由承办单位提供。球员未按规定着运动装上场比赛,按“犯规上场”的规定,取消比赛资格,判对方队12︰0获胜。 5、参赛球员比赛时自教自打,不允许场外人员参与指挥。违犯此规则的按“妨碍比赛”的规定,予以警告和终止续击权的判罚。 6、本次比赛的正、副总裁判长由组委会选调,裁判员由承办单位按裁判员年龄65岁以下,具备国家一级以上门球裁判资格的规定调配,不足部分可从全省各地招募裁判志愿者补充。 七、奖励: 本次比赛对获得第一名的球员颁发“门球王”奖杯,对获得前10名的球员颁发“门球明星”奖牌和证书,授予“2012年全省门球明星”称号。 并向获得前十名的明星球员颁发奖金额:第一名2000元;第二名1500元;第三名1000元;第四至十名200元。比赛成绩将作为今后省门球协会选拔优秀运动员的参考依据之一。 八、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2: 2013年全省门球球王明星赛报名表 单 位(盖章): 2013年 月 日 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注:1、需要食宿安排的请在“安排食宿”栏中√选注明。 2、报名截至5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