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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or肇源消息=Red]肇源县门球协会文件
源门协发【2012】10号
2011年制定的《肇源县门球协会工作规则(试行)》,将肇源门协的性质、政治方向、基本任务、机构设置及其职责、会员的权利与义务、门球赛事等主要事项及其怎样运行,都作出了较为明确的规定,逐步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走上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半年多的实践,肇源门协又发生许多新事物,我们将发挥门球协会党支部、工会委员会、诗社的作用等项,纳入新的《肇源县门球协会工作规则(试行)》,于2012年6月30日主席会议修改通过。
此件,发给全体会员,并呈报省门球协会、县体育活动中心、县委老干部局、县民政局,请予监督。
附件:
肇源县门球协会工作规则(试行)
(肇源县门球协主席会议2012年6月30日第一次修改通过)
为有序地开展门球运动,进一步做好门球工作,肇源县门球协会(以下简称本会)总结多年来的工作实践和外地的经验,根据《肇源县门球协会章程》,对《肇源县门球协会工作规则(试行)》经过修改,特上报下发。
第一条 总则
一、要认真遵循《肇源县门球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的原则。肇源门协的性质是全县群众性的体育社会团体,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要依靠县体育活动中心和县委老干部局的具体领导;接受上级门球协会和县体育总会、县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要密切同县总工会的联系,取得指导和帮助;要在各方面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进行工作和开展活动。
二、本会的宗旨是:组织和团结全县门球运动爱好者,推动全县门球运动的普及,提高门球竞技水平,推动全县全民健身活动的发展,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三、本会组织会员开展门球运动的目的,在于健身健脑、增强体质、开发智力、以球会友,培养人们的集体主义思想和奋发向上的精神,培养人们的团结合作、友好和谐、优良健康的道德情操;努力把肇源门协办成锻炼身体、休闲娱乐、友人相聚、风清气正、环境优雅、长寿养生的园地。
四、6月26日为肇源门球日,每年都确定一个主题,结合赛事开展纪念活动。
第二条 要全面执行《肇源县门球协会章程》第二章“业务范围”规定的任务
一、每年年末,对全年工作进行一次总结,提出下一年的工作要点,并报县委老干部局、县民政局、县体育活动中心、县体育总会、县总工会和上级门球协会。
二、每年举办各类培训班或经验交流会,提高会员对开展门球运动意义的认识,提高门球的竞技水平。
第三条 要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一、树立良好的体育道德风尚,大兴团结和谐之风、友好友谊之风、爱场如家之风、乐观向上之风、文明守纪之风,做到语言美、行为美。
二、坚持“和为贵”的理念,所有会员努力做到互相尊重、互相关怀、和气相处、礼貌待人。
第四条 门球协会会员代表大会
一、代表大会的代表由各代表队协商酝酿、民主选举产生,每队2至3名;各乡镇(场)门球协会推选代表2至3名。
二、上届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名誉主席、副秘书长和乡镇(场)门球协会主席为当然代表。
三、代表大会由主席会议筹备、组织和召集。
四、代表大会由大会主席团主持。
五、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的候选人建议名单由主席会议提名,由主席团提请大会选举,以选举结果为准。
六、代表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主席、副主席、秘书长。
七、大会推选名誉主席。
八、代表大会的主要情况和选举结果,在代表大会闭幕后,须报县体育活动中心、县民政局和县总工会审查核准。
第五条 本会的门球协会会员代表大会,同时是门球协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大会的名称可为“肇源县门球协暨门球协会工会第××次会员代表大会”。
一、 本会的门球协会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同时又是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
二、大会先后听取门球协会的工作报告、工会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选举时,可一次投两种选票,选举产生门球协会班子成员,同时选举产生工会委员会组成人员。
三、门球协会工会委员会组成人员,由县门球协会主席会议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同县总工会协商后,以会员代表大会选举结果为准。
第六条 主席会议
一、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常设机构为主席会议。
二、主席、副主席若干人、秘书长,组成主席会议。
三、主席会议是本会的领导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贯彻国家的法律法规,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县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示;确定全年和较大事宜的工作计划,并对工作进行总结;决定任免副秘书长;上报一级裁判员和教练员事宜;筹集活动经费,管理和审理财务,决定较大项目的财政开支,确定会员每个年度缴纳会费的标准;向县党政领导和主管部门请示、汇报工作;做好门球场地的建设和管理及本协会资产的管理;做好同党支部、工会、诗社等方面的协调工作;经常开展安全教育,做好安全工作。
四、主席会议一般两个月举行一次;遇有重要事宜,经主席同意,可随时举行。
五、主席会议实行民主集中制,集体领导、分工负责;成员之间要互通情报,相互支持,团结合作。
六、主席会议也可聘请名誉主席,报下次会员代表大会备案。
七、根据情况,可设名誉主席若干人。名誉主席可参加门球协会的重要会议和活动,无表决权;主席会议要尊重名誉主席的建议和意见。
八、根据需要,主席会议可开扩大会议,吸收有关人员参加。
第七条 主席、副主席的职责
一、主席的职责:负责本会的全面工作;侧重与县委和县政府的联系,请示、汇报工作。
二、常务副主席的主要职责是:协助主席抓全面工作;侧重分管常务工作;执行、落实年度工作方案和各项工作计划;负责与主管部门的联系;向主席会议和主席报告工作。
三、其他副主席的职责,按分工各侧重分管某方面的工作。
第八条 秘书长会议
一、秘书长、副秘书长若干人,组成秘书长会议。
二、秘书长会议是本会的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落实主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在主席会议的领导下,组织各项赛事;负责同各门球队的联系,发展会员,具体负责会员的管理工作;每年至少举行一次全员培训,或举办经验交流会;负责门球场地、活动室、会议室的管理及本会资产的管理;负责上报二、三级裁判员和教练员事宜,并对裁判员和教练员进行培训;做好档案工作,每年出一期《肇源门协大事记》;具体做好安全工作和环境保护工作;征求会员对门球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三、秘书长的主要职责是:协助常务副主席做好日常工作;按计划组织赛事和各项活动;向主席会议报告秘书长会议的工作情况;做好同上级门球协会和县体育活动中心、县委老干部局、县总工会、乡镇门球组织的联系以及对外联络;抓好队伍的管理,与各门球队长协调有关事宜。
四、在秘书长的组织与协调下,各副秘书长分工负责,侧重做好有关方面的工作;副秘书长对秘书长负责并报告工作。
五、不定期召开秘书长会议,及时处理有关事宜。
六、秘书长会议成员之间,要团结合作,互相支持,形成合力。
七、秘书长会议可与工会委员会、诗社社长举行联席会议,就共同的议题进行磋商,一并开展活动。
第九条 乡镇(场)设门球协会
一、乡镇(场)门球协会,是县门球协会的单位会员。
二、县门球协会要加强同乡镇(场)门球协会的工作联系和业务指导。
三、乡镇(场)门球协会设主席1人、副主席若干人、秘书长1人,由乡镇(场)党委和政府领导确定,报县门球协会备案。
四、各乡镇(场)门球协会的主要任务是:建设门球场地,发展队伍,组织门球队员开展门球活动。
第十条 要充分发挥门球协会党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
一、党支部要在门球协会中,宣传贯彻上级党委的会议精神,传达其重要部署;
二、要围绕门球协会的活动开展党支部的工作;推动门球协会工作开创新局面;
三、开展思想政治工作,配合门球协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四、在门球协会的各种岗位上,发挥党支部党员的核心骨干作用和模范带头作用;联系和团结广大会员。
五、对党支部的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
六、党支部委员会的成员,可列席有关的主席会议。
第十一条 要充分发挥工会的工作
一、在县总工会的指导下,成立县门球协会工会委员会、县职工门球活动中心。
二、本会的工会,是县门球协会同县总工会的联系渠道。
三、本会的工会,要接受县总工会的领导和监督,及时请示汇报工作。
四、本会工会的基本任务是:依据《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围绕县门球协会的各项任务开展工作,办好职工门球活动中心;为职工群众服务,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支持门球协会的工作,并对门球协会的工作进行监督。
五、县职工门球活动中心,接受县门球协会、门球协会工会的领导。职工门球活动中心班子组成人员,由县门球协会主席会议决定。
六、职工门球活动中心,要按照县门球协会的总体计划开展活动;由门球协会工会具体组织活动。
七、本会的工会,要按照县总工会的要求,独立自主地开展适合职工特点的活动。
八、工会委员会的成员,可列席有关的主席会或秘书长会议。
九、由门球协会秘书长与工会主席共同主持,下设若干工作机构,分工负责、形成合力,管理好、开展好职工门球活动中心的各项具体工作。
十、各门球队,即是工会小组,门球队长即是工会小组组长。
第十二条 要充分发挥县门球协会诗社的作用
一、本会诗社,依据《肇源县门球协会诗社章程》开展活动,以诗词为主,同时组织开展楹联、书法、摄影、通讯报导等方面的活动,活跃职工的文化生活。
二、结合门球协会的各项活动,诗社要提出宣传鼓动意见,并组织实施。
三、本会诗社要取得工会的帮助;工会要大力支持诗社开展工作。
四、本会诗社的负责人,可列席有关的主席会议或秘书长会议。
第十三条 由工会、职工门球活动中心负责,有计划的组织职工开展太极拳等项文体活动。
第十四条 会 员
一、门球协会的会员,同时又是门球协会工会的会员。
二、要切实执行《肇源县门球协会章程》第三章的规定,尊重会员的权利,履行会员的义务。
三、 会员对本会的工作,有批评、建议和监督的权利。各队队长有义务反映会员的意见和要求。门球协会要根据情况妥善处理。
四、会员每年按规定交纳一次会费。
五、自动退出本会者,由本人提出申请、队长报告秘书长即可。
六、会员要遵守“会员誓词”,牢记肇源门球人的口号。在重要场合,要集体高呼“健身、快乐、团结,我爱门球!”
第十五条 队长要执行《肇源县门球协会章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一、门球队长由原单位领导确定或本队全体队员推选产生,报本会登记备案。
二、队长可以带领本队队员外出参加门球赛事活动,经费自理。
第十六条 教练员
一、教练员须按晋级程序,报请体育主管部门批准。
二、原则上各门球队由本队推举教练员;新组队,经秘书长同意,也可聘请教练员。
三、教练员与队长共同负责统领全队,组织本队队员学习、训练。
四、教练员要不断提高执教水平,做队员的良师益友。
五、与队长共同负责本队参加比赛,有权确定进场比赛队员和队员的调换。
六、在比赛进行中,各队只准教练员一人指挥或指定一名队员指挥。
第十七条 裁判员
一、裁判员须按晋级程序,报请体育主管部门批准。
二、正式比赛时,裁判员必须持证执裁。
三、裁判员要认真学习门球竞赛规则与裁判法,提高执裁水平;必须依法、公正、公平执裁。
第十八条 县内赛事
一、本县每年举行4次以上大型比赛,全员参加;实行大循环,或分组循环,或淘汰复加赛。每次赛事采取何种形式,由主席会议确定。
二、每次大赛,首先由秘书长会议提出方案,由主席会议讨论通过。每次大赛,都要突出一个主题,展现门球文化的思想内涵。
三、每次大赛,由主席会议成员、工会班子成员、赞助单位领导组成组织委员会;组织委员会设正副主席、执行主席、秘书长、委员若干人;由组织委员会确定仲裁小组成员、总裁判长、副总裁判长及工作机构,有序地开展工作。
四、每次赛事裁判组长、裁判员的分工,由总裁判长确定;每场设主裁、副裁、记录员各一人。
五、举行赛事时,裁判组长、裁判员,必须认真负责,秉公执裁。出现问题,由总裁判长出面裁断。
六、遵循“安全第一、凤格第一、友谊第一、健康第一”和“重在参与、重在交流、重在快乐、重在健康”的原则,以精神鼓励为主,并有适量的奖品和纪念品。
七、每次比赛,尽量安排在节庆日期间(含8月8日我国的“全民健身日”),使门球活动更有意义。
八、每年的“老年节”(黑龙江省定为9月1日),举办一次“长寿老人门球友谊赛”。
九、县内赛事,均应科学安排,时间要充裕,做到有劳有逸。
十、本会支持各队之间自行组织的小型赛事。
十一、全员参加的大型比赛,每次只公布前八名。
第十九条 外出活动
一、本着礼尚往来、学习经验的精神,加强同临近县市、兄弟单位的往来,每年开展一次友谊邀请赛。
二、积极创造条件,参加省市组织的重要赛事。
三、提倡各队或自愿联合组队,自费参加省市组织的和有关单位组织的赛事;如参加省市的赛事,可由本会上报请示。
四、经批准的自费队,可以县队名义参加上级赛事。
第二十条 县队
一、坚持公开选拔、优中选优、流动管理、相对稳定、身体健康、本人自愿的原则,一般按年度组建县队。要完善县队选拔办法;
二、确定县队人选的方式:
(一)先通过竞赛办法、公开选拔,再由主席会议确定队长、教练员、队员;
(二)可先由主席会议直接确定队长、教练员,再由队长、教练员自行确定队员。
(三)各时期、各年度采取何种方式,由主席会议确定。
三、由秘书长会议做出计划,加强县队的常年训练,使县队的教练员、队员成为精良高手;县队队长、教练员要认真履行职责。
四、参加省市赛事的县队,路费、宿费、报名费,原则上由本会承担。对县队(含自费队)在省市大赛中获得前8名成绩的,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十一条 奖励与处分
一、要认真执行《肇源县门球协会章程》关于“奖励与处分”的规定。
二、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每年在第一季度,召开总结表彰大会,对为开展门球事业、建场护场做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第二十二条 要认真执行《肇源县门球协会章程》关于“ 经费和资产管理”的规定,搞好经费和资产的管理。
第二十三条 要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包括:会议制度、培训制度、县队训练制度、场地管理制度、草坪场地的管理和使用制度、活动室和会议室室管理制度、安全管理与卫生管理制度、财务与备品管理制度、创先争优活动和表彰奖励制度、会员管理制度、裁判员和教练员管理制度。
秘书长会议,对已经建立的制度要及时进行修改和补充。有些重要制度,须经主席会议审议通过。
第二十四条 附 则
一、本规则由主席会议进行修改,在实践中逐步完善。
二、本规则的解释权属本会主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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