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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9 12:0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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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中山明 于 2020-3-9 13:16 编辑
烨鹤
本主题不是规则怎么说的问题,这是讨论为什么会出现球碰裁判,谁主要负责的问题。
以上是烨鹤老师所提的议论重点,是本帖的中心,应要找出原因,分清责任就会明白。
ー,假如击球员在闪击时没有指方向,就违反闪击规则而造成。
二,假如击球员有指示方向,裁判员站位也正确(距击球目标侧1点5米),但击球员闪打时偏离了目标,把球打在裁判员身体某个部位上,这纯是击球员的责任。
三,三位裁判员都有各自的分工,甲裁主要是看击球员击球情况与计算10秒。乙裁主要看撞击的目标,有否过门与有否打中球及撞到中柱等的宣布。记录员主要是记录击球员的情况与协助处理界外球等。三位裁判员各有各的职责,履行公亊,正象交警指挥交通、履行公亊ー样。
四,三位裁判员在正常执行各自的任务时,如遇到球偏离目标正向自己打来时,如果考虑到闪避得来,或自身跳起可避碰撞的话也是可采用的,但正象交警执勤ー样,如果自己的闪避或跳起落地时反造成碰撞与伤害的话,责任就更难分清与追究了。因此,无论是裁判员,击球员都要依规进行,矛盾与争执,伤害就会减少,责任亦可分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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