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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军旗

裁判员的做法是否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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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1-11 16:44:01 | 显示全部楼层
烨鹤 发表于 2019-1-10 17:03
先呼号后处理:   
     或者无球可打,或者两个裁判不能同时观察击球员动作 。
球停稳前呼号:

我记得关于类似情况的呼号问题,多年前有专家讲过,提倡过,先呼号后处理球,以 应对消极的延时战术,您不记得了?。

点评

我记得关于类似情况的呼号问题,多年前有专家讲过,提倡过,先呼号后处理球,以 应对消极的延时战术,您不记得了?。 在规则面前人人平等,“专家”的话若不符合规则,也就不是规则。本例是讨论按现规则裁判员要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9-1-11 1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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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1 16:59:00 | 显示全部楼层
烨鹤 发表于 2019-1-9 21:01
军旗老师说的,裁判员的做法叫做:“先呼号后处理球”。我认为,看裁判员的做法是否合适,要看此裁判员本 ...

“球场应是检验比赛双方的能力,为什么还要检验裁判员的能力?”从这句话来看,您的体育知识应该是很欠缺。
这一点不论道理了,只讲一句,你应该听说过“这场比赛让一个裁判给毁了”这句话吧。
裁判的水平决定了其对场上比赛的掌控能力。一个低级裁判会毁掉一场比赛,一个高水平裁判能成就一场比赛。这个道理,放之所有比赛皆准。
所以您对“前后一致”不理解。
所以您才会提出“则会有两大大弊病”。
会出现这种情况“很可能现场出现 裁判员未能预见到的情况,裁判员要反悔,要撤销以前的判处”。的裁判还能叫有掌控能力的裁判吗?
亦或许,我说的“检验”裁判的能力,改成“考验”,更好理解一些?

点评

好的烨鹤老师,我随着您走。  发表于 2019-1-14 09:41
不同看法可以保留,但是正确执行规则只有一个办法,所以我们集中于讨论本例裁判应当如何判处吧。  发表于 2019-1-11 1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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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1 19:02: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烨鹤 于 2019-1-11 19:04 编辑
军旗 发表于 2019-1-11 16:44
我记得关于类似情况的呼号问题,多年前有专家讲过,提倡过,先呼号后处理球,以 应对消极的延时战术,您 ...

我记得关于类似情况的呼号问题,多年前有专家讲过,提倡过,先呼号后处理球,以 应对消极的延时战术,您不记得了?。

在规则面前人人平等,“专家”的话若不符合规则,也就不是规则。本例是讨论按现规则裁判员要如何判处。所以我们无须关注专家如何说,只要关注规则如何说。

专家可能对规则的修订有比老百姓大的权力,但是既已写成正式规则,并且已经正式批准和发布,我们就不必再去问专家了,只要研究规则如何规定。人大常委会批准的法律
执行中有谁去问法律编写者(其中有很多大学教授)请他们解释法律吗?没有啊!释法也要人大常委会决做议才行。

规则也还可以提意见,也可以在你举办的比赛里事先规定不执行某些条款(这一点规则和法律不同)。例如,规定不许闪击他球出界。但是本例不是对规则提意见,而是研究裁判员按现规则对设定的情况应当如何正确处理。
我的前几贴就是回答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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