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门球后卫 于 2018-2-1 08:41 编辑
话说门球 之五 裁判员的减负和对执裁工作的督查
在门球比赛中,裁判员是最辛苦的群体。特别是有些大型赛事,在裁判员不充足的情况下,他(她)们又跑又喊,还要以立正姿势做十几个动作,中午不休息,午饭换班吃……。一天下来,一个个累得腰酸、腿疼、嗓子哑。如遇下雨天,情况更惨。 现在除了门球,可能再找不出任何体育项目的裁判员有如此多的执裁表演动作。有的球友说,门球裁判员规范、优美的动作,是门球运动的一道靓丽的风景线,是吸引门球观众的一个独有特点。但是我认为,作为体育项目,观众欣赏的主要是运动员精湛的技术表演;对自身体能极限的挑战;向更高、更快、更强目标的冲击。如果裁判员也有较多的表演,是否会让人有喧宾夺主的感觉? 另外,裁判员过多的动作,是以裁判员超负荷的工作为代价。难道门球裁判员真的必须做那么多的立正动作吗?我看未必。比如球过门,裁判员立正做的引导性动作,与几十年前交警在十字路口指挥汽车前行的动作几乎一模一样。这样做,是担心球员弄不明白自球是否过门,还是担心观众看不懂球是从门前向门后运行过来的?诸如此类的动作,是否应该简化或省略一些。我的观点很坦率:该简则简,能减则减。 在对裁判员减负的同时,对裁判员执裁工作的督查应该引起足够重视。几乎每次门球比赛都会听到参赛球员对个别裁判员的抱怨。漏判、错判、偏向甚至黑哨,各种说法都有,当然有些说辞不一定都实事求是,不排除有的是失利后的牢骚。但从另外一个角度看,也确实不能排除极个别裁判员有辱使命,对新规则的规定不求甚解,仅凭自己有限的经验或地域性的岐意执裁;有的裁判员把门球规则赋于的最后判决权视为尚方宝剑而滥用,等等。为此建议,对门球比赛,尤其是对设有大额奖金的门球比赛,在进一步完善申诉、仲裁制度的基础上,也应该专设执裁督查员,对裁判员的执裁工作实施有效的监督,对极少数的、确有证据的黑哨裁判员,应坚决给予通报批评和严肃的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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