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烨鹤 于 2017-7-4 21:54 编辑
我论证 “规则不支持场上球停稳前呼号” 的文章 发表以后。 很多网友表示赞同,到现在为止,没有看见针对我的论据里的任何一条有直接的反批评。看来是站得住脚的。
有网友坚持:“规则没有规定“场上球停稳后才能呼下一号”,就是规则授权裁判员视情况,“场上球停稳、或没停稳都可以呼下一号”。对这种观点,我也已经在 这种推论不成立 做了回答。
有一些网友用以下意见提出质疑: 1,在确保无出界、无撞柱、无过门、无撞击的情况况下为什么不能在球停稳之前呼号,以加快比赛进度呢? 2,我们多年来的实践里,在球停稳前呼号也是很常见的,都没有出现问题。需要强调一律要在球停稳后呼号吗?
先回答第二题: 我曾有文章规则为什么不规定用表记时?指出击球用时和击球的准确性没有比例关系,用时长不等于击球准确性高,获利多。所以规则要求在10秒内击球,但是又不要求用表严格计时,让裁判员心里计时,差不多就就可以了。(台球和冰壶也因相同的原因,不限时或非常宽松的限时。) 事实上大多数比赛,包括各级正式比赛,从录像看,严格计时的几乎不存在。(明显的超过10秒,却连8秒都不呼。) 回到本主题,裁判员在场上球停稳之前呼号,顶多提前两秒,这将使新击球员丧失两秒的击球用时,既然计时不严格,差一秒或两秒会有人细究吗?这就是“在球停稳前呼号也是很常见的,都没有出现问题。”的原因。
归根到底就是门球计时历来都不要求非常准确。
再回答第一题:
在没有精确的计时的情况下,你提前两秒呼号,击球员上场后击自球,又撞击场上动态球的概率本来很低。击球用时少两秒也无所谓,裁判员认为加速比赛有好处,完全可以听之任之。但是:
裁判员在场上球停稳前呼号,顶多提前两秒。要使这个两秒有意义,你必须严格控制击球用时,否则多此一举。当你对10秒用时秒秒计较时,你再在球停稳前呼号,击球员必然要和你理论,你为什么截去我的击球时间?
过去有提前呼号而没有出问题的原因就是10秒计时不严格!
但是在最后的1、2十秒里你再在球场上的球停稳前呼号,必然会有人质问你,根据什么,哪一条规则授权!?
题外话:
几十年来门球没有贯彻的10秒,不知道为什么门球人还要死死坚持?
我历来主张要打轮次,可以不计10秒。这样我们这些话题就都是多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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