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人说:下面我再次汇总 “场内球停稳才可以呼叫下一号” 的观点的论据,共大家讨论。
1, 根据规则。
规则说:
击球员击球后当自球无撞击、无过门,或出界、撞中柱、犯规时击球权即告结束。该队员应快速退场。
上面是XX人论证 “场内球停稳才可以呼叫下一号” 的唯一一条论据。
分析一下:这条论据界定的是什么?
击球员击球后当自球无撞击、无过门,或出界、撞中柱、犯规时击球权即告结束。该队员应快速退场。——此条界定的是击球权什么时候结束与击球员什么时候退场的问题;根本就不涉及什么时候呼号的问题。
如此引用论据,只能说明立论者对规则的无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