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门球网

 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版主专区我要改网名
查看: 642|回复: 3

脑死亡不立法,麻烦大了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7-3-20 16:01: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无锡市人民医院副院长陈静瑜再次提出:加快脑死亡立法。2016年我国完成器官捐献4080例。其中有30%是脑死亡,40%是脑心双死亡。”去年两会,陈静瑜就建议过为脑死亡立法,但相关部门答复说,“没有群众基础”。他认为,脑死亡立法的阻力已经不在群众基础,而在于司法部门法律的滞后。
  脑死亡立法为人道目的的器官移植提供法律规范。脑死亡者仍有残余心跳,各脏器的血液供应可以维持,所以在及时施行人工呼吸和给氧的条件下,各脏器组织不会像心死者那样发生缺血丶缺氧的情况。作为供体,这些脏器组织有较强的活力,为移植成功提供了更加有力的先决条件。虽然我国已有多例脑死亡器官移植案例,但是“没有脑死亡立法,我们医生也是战战兢兢”。陈静瑜告诉记者,对从事器官移植的医生来说,没有明文法律保障,意味着医患纠纷随时会出现。(摘自3月14日《科技日报》)
发表于 2017-3-20 16:16:11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老师的报道!!!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3-21 05:03:03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老师的报道!!!!!!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7-3-21 07:24:28 | 显示全部楼层
中柱成 发表于 2017-3-21 05:03
谢谢老师的报道!!!!!!

谢老师关注。它是关于脑死亡立法的问题,我赞成立法,早比晚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中国门球网|www.menqiu.com ( 京ICP备11011816号 )

GMT+8, 2025-6-9 06:02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