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锦 溪 杯 ” 2016年海峡两岸暨港澳地区门球邀请赛 邀 请 函 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门球运动发展,加强海峡两岸及港澳地区门球爱好者之间的交流,增进彼此友谊,经国家体育总局批准,我省将于2016年6月22-25日在昆山市锦溪镇举办“锦溪杯”2016年海峡两岸暨港澳地区门球邀请赛和全国门球大会活动。现将本次比赛竞赛规程和报名表发给你们,并诚挚地邀请贵单位派队参加比赛和活动。 附件:1.竞赛规程 2.报名表 江苏省门球运动协会 2016年3月21日
附件1 “ 锦 溪 杯 ” 2016年海峡两岸暨港澳地区门球邀请赛 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中国门球协会 二、承办单位:江苏省社会体育管理中心 江苏省门球运动协会 昆山市锦溪镇人民政府 昆山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昆山市体育局 三、协办单位:昆山市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协会 昆山市门球协会 昆山市锦溪镇文体站 四、竞赛时间和地点 2016年6月22至24日在江苏省昆山市锦溪镇文体站举行。 五、竞赛项目:五人制赛。 六、参加单位 (一)邀请台湾4支队伍,香港和澳门各1支队伍,内地兄弟省市区2支队伍参赛。江苏选派省内和昆山市共4支队伍参赛。 (二)每支队伍可报领队1人,教练1人,运动员5-8人,全队总人数不超过10人。运动员身体健康,性别、年龄不限。 七、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2015国际门球规则》。 (二)比赛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分2小组采用单循环赛制,决出小组名次;第二阶段,采用同名次决赛的方法决出全部名次。 (三)第一阶段分组由裁判长主持,承办单位代为抽签。分组原则为根据参赛队地区合理分开。 (四)小组循环赛按以下顺序决定名次: 1.胜场数; 2.净胜分(总得分-总失分); 3.互相之间胜负(对战结果); 4.若1-3项不能分出胜负时,则用抽签决定。 (五)失去比赛资格的队伍,无论得分如何,将不能小组出线。 (六)失去比赛资格的队伍不能获得比赛得分。 (七)比赛场地为3连片室内及1片室外人工草坪球场(20米×15米)。 (八)参赛队须着装整洁、统一,穿平底运动鞋,自备球槌(须符合规则要求)。号码布、队长、教练员标志以及比赛用球由大会提供。 (九)若由于天气或其它原因,导致比赛日程改变,将由组委会决定比赛日程。 (十)仲裁委员和裁判长由中国门球协会选派,副裁判长和裁判员由江苏省体育局选派。裁判长、裁判员应自备白色运动鞋、白色运动服、白色衬衫,以及等级裁判员证书和胸徽。具体报到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比赛录取前六名,颁发奖杯、证书。 九、报名 受邀参赛队请按报名表要求,逐项打印,加盖单位公章,于6月1日前报至江苏省门球运动协会。 地址:南京市广州路191号,邮编:210029 联系人:丁浩睿,电话:025-51889180,传真:025-51889195 十、日程安排 (一)6月22日全天报到,晚上19:30召开技术会议,请参赛队领队、教练、总裁判长等参加。 (二)6月23日上午举行开幕式,全天比赛,晚上安排联欢活动。 (三)6月24日参加全国门球大会门球技术报告会和交流活动。台、港、澳队伍中午前离会。 (四)6月25日中午前内地队伍及省内队伍离会。 十一、交通服务 (一)承办单位为台湾、香港、澳门参赛队提供往返上海机场的免费接送站服务。 (二)承办单位为内地兄弟省市区参赛队提供往返昆山火车站、昆山火车南站、昆山长途客运总站免费接送站服务。 (三)承办单位为参赛队提供比赛期间往返赛场与驻地免费交通。 (四)参赛队请于6月14日前联系接送站服务。联系人:陈凤喜,电话:13962675055。 十二、其他 (一)参赛队及个人必须自行办理人身意外伤病保险。 (二)参赛队差旅费自理,免交参赛费和食宿费。 (三)参赛人员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台湾、港澳来往内地通行证)。 (四)依据比赛成绩为各参赛队伍提供参赛补助经费(人民币):第一至四名各5000元,第五至八名各3000元,第九至十二名各2000元。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2 “ 锦 溪 杯 ” 2016年海峡两岸暨港澳地区门球邀请赛 报 名 表 队 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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