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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18 22:0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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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
有问题,查规则。
规则已经说明白的,无须引专家的话来解释,规则当然比专家的话权威。
规则没有说明白的,再引专家的话来解释,那更是是自找麻烦。因为既然规则没有说明白,就应该修订规则,而不能执行专家以个人名义所作的解释。
所以楼主的问题,我以为:
得两分,一点问题都没有,过一门、过二门都完全符合过门条件,理应得两分。
有没有两次续击权,属于规则说的不明白的地方。规则修订前,只能由裁判员自由量裁。球场上真引起争议,你引专家的话也是没用的。
同样的情况还有 用大力进二门经过几次撞击又进了三门,如何判?
连进两门的情况过去容易发生,因为有人本来就想放弃,就用大力撞击一门右柱,弄好了可到二门前,即使不过二门也很有利。
现在不会有人尝试这种开球了,因为大力开球,如果进门又出界,你在下一轮里威力等于零。
虽然几乎不会有,总比三球贴靠或四球贴靠概率大。为规则的完整性需要,还是说明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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