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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击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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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 12:25: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中山明 于 2016-1-2 19:15 编辑

    有网友对“击球权”发表如下论贴说:“击球员在一击球之后就失去了击球权,成为等待结果的无任何权力的击球员”。本人认为这是对规则的理解不深,是种误导。请看规则18页一、击球员及击球权
     (一 )  呼号后,获得击球权的队员称为击球员。
     (二)  击球员击球后,自球无撞击、无过门或出界、撞柱、犯规时,击球权即告结束。     根据以上规定,击球员的权力是在呼号后到自球无撞击、无过门或出界、撞柱、犯规时,击球权才结束的,那有“一击球后就失去了击球权”呢?这是其一。
      其二:击球权是呼号后到“五种情况下”才结束的,那“击球权”肯定是包括“闪击权”与“续击权”啦。
      其三:击球权是包括合法击球,违规击球,放弃击球内容在内的,就是说击球员可以在球未停时击球,也可以用推球、球杆击球、脚压球等,这是击球员的自我选择权利。
      其四:附则中写有“采用5轮赛制时,场上队员各有5次击球权”是对的,因为每5次击球权是包括了闪击、续击在内的一切权力。上面已讲述了,击球权是包括击球员任何击球方式与方法的。

点评

中山明老师的说法正确、明了。  发表于 2016-1-2 16:49
支持!一击就说是击球权结束等待中,那是把一杆击结束与一次击球权结束混肴了。一次击球权可以打出若干杆.这些杆次均包括在一次击球权中。  发表于 2016-1-2 13:13
谢谢老师报道!  发表于 2016-1-2 13:08
发表于 2016-1-2 13:12:13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以我的经验,你举出的理由越多,就会有人对其中之一提出批评,于是你反批评,于是你就陷入了对理由之一的争论之中,其他理由就会被遗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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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烨鹤老师的经验认识,本人也是有同样认为的,这是与一个人的水平、态度、性格有关。本人对网上讨论态度是:研讨、学习、提高。最好是本人有不懂或不清,甚至是有错的东西,经别个启发指正后成为自己的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1-2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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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 14:18:10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老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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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2 14:33:32 | 显示全部楼层
烨鹤 发表于 2016-1-2 13:12
支持,以我的经验,你举出的理由越多,就会有人对其中之一提出批评,于是你反批评,于是你就陷入了对理由之 ...

     
支持,以我的经验,你举出的理由越多,就会有人对其中之一提出批评,于是你反批评,于是你就陷入了对理由之一的争论之中,其他理由就会被遗忘。

哈哈,烨鹤老师的经验认识,本人也是有同样认为的,这是与一个人的水平、态度、性格有关。本人对网上讨论态度是:研讨、学习、提高。最好是本人有不懂或不清,甚至是有错的东西,经别个启发指正后成为自己的一种知识和力量,这是一种好收获。 所以本人有错的可以承认,即学即改,或是不再发表了。对自己所论述的东西,也尽量以理论,道理,实例讲清。这是一种学与教的一种态度吧,也是为了工作、为了提高的原因吧。
    也许本人以上“谈击球权”贴子中举的理由多了点吧,但问题不大,不会影响主题的,谢谢烨鹤老师对我的担心、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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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 16:22:21 | 显示全部楼层
再次学习了,谢谢老师的报道!祝您新年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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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灿烂老师的回贴,学习是为了理解,理解是为了统一认识,统一认识是为了更好工作。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1-2 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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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2 18:19:25 | 显示全部楼层
灿烂 发表于 2016-1-2 16:22
再次学习了,谢谢老师的报道!祝您新年快乐!

      谢谢灿烂老师的回贴,学习是为了理解,理解是为了统一认识,统一认识是为了更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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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 18:46:13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是为了理解,理解是为了统一认识,统一认识是为了更好工作。
老师说得好。讨论是为了明确是非对错,错了的就要改正,对的就要坚持。





普及康乐 发展竟技,经常打门球 快乐又长寿。

点评

棋乒羽老师,你比我更进一步了,谢谢!  发表于 2016-1-2 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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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 19:08:28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山明老师,我拜读了你滴帖子,收获不小。但在其二中的‘五无’归纳的不够准确,出界,撞柱,犯规不属于‘无;,以免引起异议,不知对否。
,;

点评

谢谢无冕王hgt老师的认真细读,我已把“五无”改为“五种情况”,这是一种很好的研讨态度。向你学习!  发表于 2016-1-2 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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