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门球网

 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版主专区我要改网名

社区广播台

查看: 2707|回复: 6

瑕不掩瑜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12-23 15:16: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瑕不掩瑜
—— 谈谈2011《门球竞赛规则与裁判法》中的一点小毛病
2011版的《门球竞赛规则与裁判法》发行了,而且从今年9月起也开始执行新规则了,这是门球界的一件大事,值得庆贺。
但在2011《门球竞赛规则与裁判法》之“裁判法与竞赛手册”(以后简称“裁判法”)上有个错误的提法,即p.58倒第五行“轮数=号码位置数的指数= n”,本来在“裁判法”p.57倒第三行明明写着“位置数应为2的n次方,即2n ” ,(如果用数学方式表达,就写为N=2n,其中N代表号码位置数, n代表轮数),这句话的意思,讲的就是n是2的指数;“裁判法”p.58第三行还用了几个具体数字:‘常用的号码位置数有8、16、32、64、128’等,为什么到了这里却又把n说成是位置数的指数呢,其中的缘由我们不得而知。恕我在此多说几句,假若就以前面讲的几个常用的号码位置数为例,如果它们的指数为n,那就是8n、16n、32n、64n、128n等等,而n=1、2、3、4、5……,这样算起来,它们的数值是多大?是一些很大的数呢。如果硬要把号码位置数与n联系起来,那就从数学中用求对数的方法来解决,但这不是我们在门球规则上要讨论的问题了。
这本来是个微不足道的小事,对于门球规则而言,确实是瑕不掩瑜,可是它却在门球规则上存在了至少长达18之久,笔者手头有五个版本的门球规则(1994、1999、2004、2009、2011),这五个版本的门球规则,对此问题的叙述,都是如前轮数=号码位置数的指数= n”,一字不差地传承下来,这十多年来,门球规则修改了多次,改的地方也不少,可唯独此处未改动过,可能也从没有认真校对过,这是不是规则的制定者们,在工作上马虎了一点呢。
发表于 2011-12-23 19:35:51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您学习规则很认真,向您学习!
发表于 2011-12-23 19:49:1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看过几个版本的规则,却是如此,只因文化水平低,所以不懂是什么意思。
发表于 2011-12-23 20:05:44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所说问题的确存在,严格一点说应是:
轮数 = 号码位置数以 2 的指数式表达时的指数 = n。
我以为这是手册里的内容,还可以放宽一点。
更严重的是规则里,缺乏数学常识的表现,线是没有宽度的,比赛线,限制线都没有宽度,比赛线是有一定的宽度的带的外沿。
比赛线定义以后,在后面的文字里说“距一线外沿的距离为......米”,这里的外沿是么有意义的。

点评

同意烨鹤老师的看法。“严格一点说应是: 轮数 = 号码位置数以 2 的指数式表达时的指数 = n。”  发表于 2011-12-24 10:35
发表于 2011-12-23 21:25:42 | 显示全部楼层
烨鹤 发表于 2011-12-23 20:05
楼主所说问题的确存在,严格一点说应是:
轮数 = 号码位置数以 2 的指数式表达时的指数 = n。
我以为这是 ...

   楼主的表述也有一错 ," 2的n次方,即2n." 这样表述是错误的 . 2的n次方应将小n写在2的右上角 , 写成2n变成2乘以n , 或2的n倍了 .

点评

抱歉,谞谅.谢谢指正.  发表于 2011-12-24 08:47
我不是楼主,你大概是错点了我的贴下的小“回复"。你应点最下面的大”回复“。  发表于 2011-12-23 22:16
 楼主| 发表于 2011-12-24 15:06:31 | 显示全部楼层
游鱼游鱼的门球:
   您提的2的n次方,n是在2的右上角,我是用word2007版先打成底稿,打出的底稿也的确是n在2的右上角,复制到发帖处,没有再校对就点击‘发表’了,结果就出了错,谢谢您的指点。
   我是刚学会上网,好多操作都不太熟,有些还不会,也请指教。
                                                                          陆荫鹏
发表于 2011-12-24 19:42:07 | 显示全部楼层
  论坛里不能输入文字的“上标”、“下标”,在word中编辑好的文字格式,在论坛显示时也会发生变化。
  前些年电脑文字输入时,用2^n表示2的n次方,现在文字处理软件已经不再使用这种方法了,但在论坛,这种表示法还有存在的理由。不过对很多不知道这种表示方法的朋友来说,也还是看不懂的。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