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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可以触及’自球的‘触及’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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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5 12:01: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现在有一种观点是只要球在脚下踩住的,可以手拿自,它球随意改变方向。我想知道的是如何理解‘可以触及’自球的‘触及’二字。

点评

请把你的问题说清楚一点。  发表于 2015-6-5 12:14
“可以手拿,它球随意改变方向” 规则没有这样说。  发表于 2015-6-5 12:12
发表于 2015-6-5 16:56:3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触及自球’和‘拿自球’应该是两个不一样的概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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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5 17:55:21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是:闪击时当脚踩住自球向脚下放置他球时,击球员的手可以触及自、他球;也可以拿起他球改踩改放;但当踩球脚离开自球后不准用手触及自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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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5 19:33:24 | 显示全部楼层
     所谓“触及”,就是“接触”;用手“拿”,带有主观有意。触及含有主观无意和意思两重因素。当两球处于接触状态时,必须先踩住自球,才能触及他球,这儿的触及,有拿球和扶住他球进行调整的动作。争论在于“踩住”两字难以判定,球在脚底何谓踩住!能看得清吗?原来的规定是自球不能离开脚底,即或没踩住也没关系。     (我不是裁判,个人见解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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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6-9 20:26:16 | 显示全部楼层
调研员L 发表于 2015-6-5 17:55
应该是:闪击时当脚踩住自球向脚下放置他球时,击球员的手可以触及自、他球;也可以拿起他球改踩改放;但当 ...

其实老队员不容易出现这种情况,新队员则不然,他们往往是在脚下同时拿住自它球改变方向,或因它球未贴近自球而拿住自它球强行贴靠,这才出现了怎样理解触及的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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