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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门协应主动向负责社会团体登记审批和年检工作的民政部汇报工作。我们这儿民政局每年有二、三十万元,用于对社团组织的奖励。一般根据社团组织工作总结和情况汇报,对集体评一、二、三等奖;也奖社团先进个人。奖励面大,他们叫“以奖代補”。因为除老体协财政每年专项拨款数万元外,其他社团组织,财政是不補贴的。民政局还有负责社会团体政治工作的”社团党工委“,配了专(兼)职书记,要求社团组织內的中共党员成立支部,这也是受奖条件之一。南溪区门协从2012年起注意了这方面工作,连续两年受民政局奖励。不知网友你们那儿是否有此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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