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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泰虎

请您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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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27 19:36:38 | 显示全部楼层
歌声嘹亮 发表于 2014-12-27 17:30
回答:1.捡拾不是裁判员摆放的5#球不犯规。2.楼主文、图均强调自球尚未停稳,故捡拾6#球应判触球犯规。处理: ...

我认为判罚正确,支持歌声嘹亮老师的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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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关注与支持。  发表于 2014-12-27 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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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2-27 21:05:33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不起楼上各位老师,根据老师们提出的疑问,我在主题帖子加上补充说明了。谢谢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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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27 21:48:1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oldfang 于 2014-12-27 22:31 编辑

1、“击球员鬼使神差的下意识的捡起了出界静止的⑤球,发现出错,立即回放原处,”
引用规则:
《2011规则》第十七条,第二款界外球规定:界外球是指由于球出界或犯规而被裁判员放到边线外的球。
第十八条触球犯规第一款:除规则允许的行为以外,击球员触及了界内和界外球,为触球犯规。
理由:击球员鬼使神差的下意识的捡起了出界静止的⑤球,是在裁判员放到边线外侧之前,⑤还没有回到正式比赛状态,不属于界外球范畴,不受十八条第一款触球犯规的规定管辖。
结论:击球员不犯规。
2、“当③球还没有停稳时,击球员鬼使神差的下意识的捡起了出界静止的⑤球,发现出错,立即回放原处,又去捡拾⑥球。”
引用规则:第十五条第二款闪击权,:(一)撞击后,自球与被撞击的他球均停在场内,获得对该球的的闪击权。
第十六条第二款闪击过程:闪击过程是指从撞击后各球静止开始,到闪击成功后踩球脚抬起为止。
第十八条:触球犯规,一、除竞赛规则允许的行为以外,击球员触及了界球和界外球,均为触球犯规。
二、触球犯规取消击球权,并作以下处理:(一)触及静止球,被触及的球放回原位。
理由:球没有停稳,击球员还没获得闪击权,闪击过程也没有开始。捡拾球,符合触球犯规中触及静止球的规定。
结论:触及静止球犯规,取消击球员闪击权,⑥球放回原位。

3、关于教练员的行为;
教练员应在裁判宣布结果后,如有疑问可向裁判员提出询问。
此教练员行为不妥。

说明:不好意思,发贴前没有注意到泰虎版主的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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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27 22:55:20 | 显示全部楼层
“的哥”答题:根据题意,不犯规!支持本贴回帖“烨鹤”老师的回答!
为中国门球加油.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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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27 23:38:5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歌声嘹亮 于 2014-12-27 23:47 编辑

根据楼主的补充说明,我判定击球员的所有行为都不犯规。理由:
他在捡拾5#球时,裁判已宣布撞击5#、6#,只不过还未来得急宣布5#出界而已。从图上看,5#球距离边线相当近,在被撞击的瞬间即出界无凝。根据判罚以事实为依据的原则,他捡拾(触及)的是未经裁判员摆放的场外球,故不犯规。当他捡拾6#球时,3#球已停稳,就更不存在犯规了。白队教练员在未向裁判员提出询问时就直接大声喊犯规了,犯规了!属于干挠比赛,应该被判警告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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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您的支持。  发表于 2014-12-28 07:46
支持!  发表于 2014-12-28 0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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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28 00:45:07 | 显示全部楼层
泰虎老师出的题应引人注意,一捡拾出界尚未定位的球时3号球未停稳不做犯规处理.放下5号再拾6号球时3号球己停稳只要在10秒钟之内将6号球闪出即可,不然可判超时犯规.教练员不报告栽判乱喊是错误的可给予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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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  发表于 2014-12-28 06:50
正确。支持!  发表于 2014-12-28 0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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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28 05:58:26 | 显示全部楼层
    1、⑤号球是出界球(并非界外球),击球员触及已经出界的⑤球不犯规(尽管自球尚未静止)。    2、因为在捡拾⑥球时场内球已经静止,捡拾⑥号球不犯规。
    3、至于白方教练员大声喊“犯规了!犯规了!”这应该就是询问,只是声音大了,不属于妨碍比赛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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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28 06:32:51 | 显示全部楼层
判犯规.自球拿到界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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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多老资格的裁判员都判不犯规,您判犯规应说得详细点,理由和依据?  发表于 2014-12-28 0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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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28 08:04:22 | 显示全部楼层
天山雪 发表于 2014-12-28 05:58
1、⑤号球是出界球(并非界外球),击球员触及已经出界的⑤球不犯规(尽管自球尚未静止)。    2、因为 ...

同意您的1、2判定。至于3嘛,白队教练的权利是否太大了点,他除了指挥本队队员,连裁判都指挥起来了。若裁判突然大脑短路,或者是刚出道的新裁判,不受他的干挠才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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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28 14:00:11 | 显示全部楼层
        裁判未宣判,也是出界,裁判要据实宣判,没等裁判宣判就拿球是犯规,裁判不宣判球已出界也是界外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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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28 17:32:36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烨鹤老师的看法{:soso_e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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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29 09:12:5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判罚;1、3号球未停稳去拿5号球是触球犯规;2、拿了5号球放下又去拿6号球属闪击犯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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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1,不同意2。不能数罪并罚。  发表于 2014-12-30 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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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2-29 10:06:35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感谢诸位的光临与交流!
开窗谢谢.gif

主题帖子的类似问题,很早以前专家有解读,击球员误拾起出界的无效球,不犯规。


我的认识是:


1)、⑤球是无效球,不属于界内球与界外球,所以不能够判犯规。


一、界内球
  (一)界内球是指成功通过一门后,仍停在场内的球。
  (二)界外球被击打进入场内静止时,则成为界内球。

二、界外球
  界外球是指由于球出界或犯规而被裁判员放到边线外的球。
2)、击球员下意识地捡起又放下⑤球,也可以说是一种条件反射吧,不构成妨碍比赛。
3)、白方教练员直接高喊犯规了,只是没有向裁判员询问而已,也不能按照妨碍比赛判罚。
4)、球是否出界,应该据实界定,裁判员的宣判词是有程序和过程的,宣判词应该是“撞击5号、6号,5号出界”!其实裁判员已经认定⑤球已经出界了,只是没有宣判到出界时,击球员就捡起又放下而已,不改变⑤球原本的性质。
5)、教练员没有直接向裁判员询问,裁判员可以不予回答(不产生裁判用时),也可以对其以手势制止!乙裁此时应该及时处理出界的⑤球,甲裁应该继续正确计时,及时宣报,使比赛顺利进行!
题外话:我们裁判员的执裁,即是执法的法官,又是赛事的服务员;不能够盛气凌人,也不能是随风草的懦夫;赛事的服务员,应该积极跑动,及时处理,微笑服务,宽容待人,追求的是按照规则规定的和谐比赛,善始善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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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29 12:18:14 | 显示全部楼层
1、裁判经验不足,宣判过快,出现问题有一定责任。应该向双方道歉。
2、3号击球员捡拾5号(无论5号出界与否),为触球犯规。如5号已经静止,为触静止球犯规;如5号还在滾动,为触移动球犯规。处理是不一样的,但击球员因犯规己无击球权,应退场。
  白队教练大声多次喊"犯规"而不是询问,也需提
        我的意见不一定对,请版主与网友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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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版主的指点。  发表于 2014-12-30 06:21
[attachimg]1007296[/attachimg] 请点击图片,滚动鼠标放大看看。 虽然是以前的解读,但是,对是否属于犯规来说是能够生效的。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12-29 1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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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2-29 19:51:54 | 显示全部楼层
志在千里 发表于 2014-12-29 12:18
1、裁判经验不足,宣判过快,出现问题有一定责任。应该向双方道歉。
2、3号击球员捡拾5号(无论5号出界与 ...

2008-3期问答-2_副本.jpg

请点击图片,滚动鼠标放大看看。


虽然是以前的解读,但是,对是否属于犯规来说是能够生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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