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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听球友说在一次大型比赛中,出现过垂直摆放界外球的现象,也就听听罢了,后来在2014年第4期《门球之苑》31页《浅谈据实判定》一文,据实摆放界外球一节中看到作者说:“比赛中,有的教练员利用规则的精神,把多个对方球从同一出界点闪出界外,然后自球在出界点内侧占位,遇到这种情况裁判员也要根据据实判定的原则,把被闪出界的求依次垂直摆放在距离出界点最近的边线外,不能分散摆放。”并且中国门协裁判委员会周正主任在第8期疑难问题解答中肯定了这样的据实判定,我不敢班门弄斧,但也想谈谈自己对垂直摆放界外球的看法,开宗明义我对垂直摆放界外球持反对态度。理由有三:首先,不可能把多个对方球从同一出界点闪出界外。不能说教练的意图让从同一点闪出就认为是从同一点闪出的,如果是这样那就成笑话了,假如球员过一门教练的意图让冲二门不管过不过二门为体现教练的意图裁判都要判二门得分吗?第二,垂直摆放界外球违反规则。规则第十七条第二款中规定:“界外球应放在出界点或距离犯规地点最近的边线外10厘米处。”所谓的10厘米处不是10厘米外,垂直摆放的话就有球不在10厘米处了,岂不违反规则吗?第三,垂直摆放界外球是把简单问题复杂化。如果硬要把从同一点闪出界外的球垂直摆放的话,裁判可就麻烦了,那就要看清楚是不是有从同一点闪出界外的球,否则,比赛双方就有争议了。再说教练让从同一点闪出并不可能从同一点闪出,为体现教练意图就要垂直摆放,而一个球闪带另一个球真真正正从同一点出界的两个球怎么就没有人让垂直摆放呢?体教练现意图就这么重要吗?以上是一个门球新人的拙见,说出来与球友们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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