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泰虎 于 2014-4-12 20:19 编辑
摘要张鸿泰提出一门留球的内容:
一、取消一门留球 比赛第一轮开球时,击球员合法击球产生的结果按照以下情形判处: 1、自球从开球区整体通过球门线移动至一门后,获得1分。 2、越过球门线的球,停留在场内,获得一次续击权;出界,判为界外球,没有续击权。 3、自球未能通过一门,不得分。若留在场内,则为界内球,下一轮次有撞击他球的权利,但要一门得分,必须经有效移动从门前越过球门线方可得分;若出界,则为界外球。 4、通过一门的球,碰撞场内他球,他球移动有效,但不为撞击,没有对他球的闪击权。 5、没有通过一门的球,碰撞到场内球,他球移动无效,须复位。自球移动有效。 6、开球犯规视为击球完毕,判为界外球,放在开球点边线外10厘米处。 7、中柱得分后有续击权。
其实猛虎老师就是在此基础上,提出在没有二门得分以前,没有撞击权的新规定!还有中柱得分后,马上到开球区按照首轮开球的规定续击开球。这也是本次试验的一大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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