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中山明 于 2014-2-16 18:44 编辑
门球比赛规则修改方案及其理由
写在前面的话,规则是体育项目的生命,好的规则会促进壮大发展,坏的规则会使之衰退萎缩,乃至名存实亡。 中国2011规则出台后,震动国内外门坛,反响很大,有褒有贬,以后就出现多种改革意见。例如:三门一洞,双十五,五一五,轮次制,竟技与康乐要分开,中国式门球等等,无可否认,他们都在注视着门球,关心着门球的发展。今年门协在网上发出修则咨询意见,这比以前修则是一大进步发展,本人借此机会也提出自己意见方案,是否采纳、或采纳多少不重要,主要是一种发展观。 方案一,不脱轨,与世界各国发展同步。 理由:综观奥运所有比赛项目和与世界性比赛项目,都是统一一种规则进行的,也就是说,只有按一种规则进行比赛,才能分出技术高低,决出胜负,这才是公平与合理。 中国是亚洲和世界门联成员国,应有发言权与提出规则修改意见权。应争取其他成员国的采纳与支持,共同把国际规则修订好,这是所有门球人的一种愿望。我们应吸取过去中国退出奥运与联合国的教训。但终归要返回世界组织。 方案二,全脱轨:修订出一部符合体育比赛规律的精辟规则。引领世界潮流。(未写到的是按我国2011规则执行)。 理由:现行的国际规则存在很多繁锁、复杂的东西。主要是根据天然草场而定,很多东西应该舍去不用。就门球的发展前景,本人也不看好天然草场,看好人造草场。 一、发球、压线球、门线上球、一律以球的实体接触点为准。 理由:从现实出发。易看、易判,例如:排球、网球、羽毛球等都是以球落地接触面点来判定的,蓝球运动员开球时一只脚落地站在线外,另一只脚腾空在场内。也是以接地点为准的。 二、过一门的球与过二、三门的球同等时待,(但自球撞击一门前他球如不能过一门,撞击无效,他球放回原位)。 理由:与过二三门一视同仁,易懂易操作。 三、一门前的球可临时移开,一门后的球不能移开。
理由:防止堵塞一门前。 四、不分门前门后球压门线,只要是经过以后合法球的碰撞过门均有效。 理由:压线的球等于没有过门,碰撞后移动有效,减少从门后球的繁琐记忆与记录,易看易判。 五、没有间接与直接移动之分。一切合法移动球移动有效。 理由:有效移动的球撞上球门或球柱,使贴在门、柱上的球产生移动,也是球的作用力所产生,应算有效移动,易看易判,不会产生撞柱或撞球之争。 六、没有双杆球。 理由1、原来有多种双杆,是为鼓励提高技术的一种临时性鼓励,随着门球的不断提高,已取消球球双杆,并且限两次,将来一定是会完全取消的,这是技术发展的需要。 2、门球中很多技术要比双杆技术高,例如跳球,远距离擦边球,小角度过门等,为何不奖励。 3、没有双杆更能鼓励和发展其它技术,也可避免“一边倒”情况。
4、没有双杆对各方也是平衡的。
七、没有闪击,撞击球停稳在场内后,再用棒把被撞击球打一次。 理由 1、闪击绝不是门球的精萃,而是一种多余的过程,画蛇添足,物以累赘,完全可以取消闪击这繁琐复杂过程。 2、把闪击改为棒击,既更体现门球棒击的性质特点。如足球用脚踢,用手就犯规,篮球用手传投,棒球用棒打,台球用杆打,门球也应突出棒击特点,但闪击既用手捡,又用脚踩,弹出10公分才有效,并要分三个阶段不同处理,难看、难明、难处判,如用棒打,与足球、篮球、网球、羽毛球、乒乓球等一样,除开球外,用手、用脚都无效或犯规,更能体现门球特点。 3、闪击过程是门球最复杂过程,是造成门球犯规最多,错判最多,速度最慢的过程。 4、把闪击改为棒击,是规则瘦身的一大部份,加快门球速度的关键所在。 5、假如原来没有闪击,有棒击,现改成闪击的话,可没有人支持的。 八、允许多人指挥。 理由1、同是一个团队的,应有发言权,符合团队精神与作战精神。 2、有10秒限制,不怕乱。 九、比赛场上设临时指挥员,不应设教练员。 理由:教练主要是教技术的,指挥是作战比赛的。比如部队。教练官和指挥官职务、职责也不同。 十、界外球进场碰撞界内球,撞击无效,它球放回原位。自球不用拿出界外,撞到哪里算哪里,但过门、撞柱无效,减少裁判员操作,减少界外球,减少“一边倒”,使比赛紧凑激烈。 十一、过了三门的球被送撞中柱得分,撞到哪里算哪里,自球撞中柱得分并有续击权。撞上中柱的球不用拿到发球区开球,可以自由到一门前重新过一、二、三门,或自由在场内击打。 理由1、中柱不是终点。 2、撞中柱不是死球,应与撞击、过门一视同仁。 十二、以上规则适合沙土场,人造草场,天然草场。 十三、可采用团体、单、双人赛,以及轮次制。 以上所有规定,符合门球棒击运动特点,除在发球区可用手接触球外。任何时候手脚都没有接触球。触球就是犯规。这正如足球,用手触球是犯规,篮球用脚踢是犯规一样。 方案三:按中国2011规则:可参考本方案一、二适合的东西,方案一经制定,就要按中国门协的规则进行比赛,维护规则的权威性与严肃性。 广东省中山市张溪郑二小学教练吴汉明 2014年2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