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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19-9-19 12:4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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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楼上各位老师的关注、参与并发表个人见解!
不局限于楼主所列举的范围,各抒己意,和谐探讨。
我赞同中山明老师的见解,凡是在开球区击球都可以称开球,但是,撞柱后重新进一门的球就不太符合“开球”的原意了,原意,应该是门球原创的意思,即,萤火虫老师说的意思,获得进场参赛资格的击球。当然了,按照中山明老师说的撞柱后重新进一门,也可以认为是再次获得进场参赛资格。不过,既然是开球,就应该统一按照开球的规矩开球,左侧端线的附加条件就不太合理了。
撞柱球重新开球,已经突破门球原创含义(完成本场比赛),所以撞柱球在获得更大利益同时,在正常开球以后再适当给予限制也是必要的。如何限制,可以另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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