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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理解2015门球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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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23 08:35: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5门球规则出来了。
     可谓是千唤万唤始出来,但还是有点犹抱琵琶半遮面的味道。


     实际上,这个规则的出台已经有点晚了。


     早在今年年初,狂人委托乌兰浩特门协朴主席去日本探亲之际,捎回一本日文原版2015规则,在国际上从四月一日实施。
     今年12月份,在去台湾进行门球交流活动中,狂人还从台北槌球协会吴会长手上得到了台湾版2015门球规则,在台湾从七月一日就实施了。


     好饭不怕晚,我们的也总算出来了,大家可以学习理解了哦。


     本主帖,是网上学习研究,大家可以参与、互动。


     欢迎大家提出问题和疑虑,我们群策群力,研究消化。


     中国门球网及资深的门球网友,有责任和有能力为这部规则的推介和使用做出自己的贡献。

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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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24 11:37:18 | 显示全部楼层
门球狂人 发表于 2015-12-24 07:51
11,重新确定闪击过程及取消闪击犯规有关事项:
       A:闪击过程:是从撞击后各球静止时开始,到闪击成 ...

D,取消原“闪击犯规6”,闪击时只击打到踩球的脚,不为犯规。   
  可以。我还是坚持:闪击它球后只要不是密贴状态,就视为闪击成功,取消10厘米的界定。这样会减少很多麻烦,过程更加流畅。
这样更为有利于裁判,减少争议。


点评

支持!  发表于 2015-12-28 13:15
也提议取消10厘米的规定  发表于 2015-12-27 14:35
很好,不管击到球还是击到脚,只要自他球离开,就算闪击成功,简单明了,易于执行。  发表于 2015-12-26 22:26
我赞同!但规则已经出笼,只盼下次修改了。  发表于 2015-12-25 21:27
支持!  发表于 2015-12-25 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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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2-23 09:12:54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在鞋帮上和锤头上做文章的现象,虽还不是普遍现象,但有愈演愈烈的趋势,这有失公允也有失观瞻,有些作法被人称之为“左道旁门”。2015规则对此明确界定,我认为:很好。

点评

我倒希望马金凤的门球器材厂家能给双脚贴打球的人生产出不分左右底的毕直鞋底、鞋邦的门球专用运动鞋。一定暢销。  发表于 2015-12-28 13:23
支持!  发表于 2015-12-26 22:27
支持!  发表于 2015-12-25 17:46
支持!  发表于 2015-12-24 05:50
支持!  发表于 2015-12-24 01:56
谢谢门球狂人老师的报导!  发表于 2015-12-23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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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2-23 08:49:2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人一不小心沾上了门球,恍惚间已有30年了。我所在的涿州开展门球运动已经走过了30年的历史。作为涿州老体协门球指导委员会主任、涿州门协负责人,尤其是这些年在网上鼓与呼,策划和参与了很多不同类别的赛事,经验教训一大把,要说的话很多。
      我们的规则修改过十多次了,每次都没有解决问题,因为很多新的问题不断涌现出来。说明了什么,不是修规的人们不行,是门球发展很快,专家的脑袋不够用啊。即使是现在这部2015规则,我觉得也不够完美,因为很多问题还没有彻底解决。


     用辩证的、历史的观点看,我对2015规则持肯定的态度,而且是持积极的态度。


     新一届中国门协对这部规则的出台是慎重而稳妥的。


     书归正传,咱们逐条研究吧


   

点评

所以说啊。门球的运动员,裁判员不好当啊。规则每年都在改~ 还是踢足球和玩篮球来的爽快!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12-30 01:27
为狂人老师点赞!  发表于 2015-12-25 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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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2-23 08:58:42 | 显示全部楼层
需要声明的是,狂人作为涿州门协负责人,在互联网的中国门球网涿州版块内谈自己的观点和看法,不代表中国门球网和本人在网站所担任的职务,网络无限,各抒己见,文责自负,畅所欲言。希望看帖的网友也可依照自己的思路在不同的版块发表自己的意见。愿意在这里互动的,欢迎啊,只是看清楚了,这一亩三分地是涿州门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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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2-23 09:00:42 | 显示全部楼层







点评

学习了。谢谢您的报道!  发表于 2016-1-3 12:51
学习了。谢谢您的报道!  发表于 2015-12-26 07:34
谢谢狂人老师的报道!学习了。  发表于 2015-12-25 17:49
学习了,谢谢报道啊!  发表于 2015-12-23 2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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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2-23 09:02:55 | 显示全部楼层
共计17条,从字面不难理解,应该都能基本上搞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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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2-23 09:07:39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江西婺源,全国学习班,很多人去了,大概有300多人。
还有很多人没有去,在网上,我们也可以大致的了解一下的啦。

互联网,椰风挡不住,很多问题可以解决啊。

狂人不想照本宣科,哪位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提问呀?
有问必答,俺还是可以做到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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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2-23 09:09:13 | 显示全部楼层
山西 菩萨保佑(294045318)  9:04:24
这也进新规了~7、不允许鞋和球棒上有附加物。感觉怪怪的,不是普遍性,有点针对性,没必要进新规吧?还是整点实质性的。


江苏   星云(3168983578)  9:06:46
因为鞋和棒上有附加物有蔓延的趋势,所以必须制止。


山西 菩萨保佑(294045318)  9:07:40
噢,可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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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 菩萨保佑(294045318) 9:04:24 这也进新规了~7、不允许鞋和球棒上有附加物。感觉怪怪的,不是普遍性,有点针对性,没必要进新规吧?还是整点实质性的。 ‘因为鞋和棒上有附加物有蔓延的趋势,所以必须制。   发表于 2015-12-25 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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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2-23 09:18:05 | 显示全部楼层
此时此刻,江西婺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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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2-23 09:19:4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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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源会场一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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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门球狂人老师的报导!  发表于 2015-12-23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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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2-23 09:23:48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不合理的规定终于修改了! [color=#999999 !important][color=rgb(153, 153, 153) !important][复制链接]
电梯直达[url=][/url]
顶楼
发表于 4 分钟前 | 只看该作者


           哈哈!不合理的规定终于修改了!
           网友报道,2015规则对多年的不合理规定终于修改了:比赛结束时是同分,立即从结束球号(如4号结束)的下两号结组(5、6号)开始进行同分决胜,同分决胜的成绩计入双方的总分之中。
           本人2009年在当时的中国门协官网和现在的中国门网上,多次发帖提出“同分多柱或多三门、多二门胜”和后来的“单球高分者”,是不合理的规定;建议修改为“凡出现同分,就实行同分决胜(发点球)”。
           2015规则对此条的修改,充分体现了体育赛事的公平性和合理性,也体现了中国门协能听取广大门球人的合理建议!





点评

来源于大众,又回到大众中去!水路十八湾,九九归一!高见!  发表于 2015-12-27 22:20
有道理。  发表于 2015-12-25 1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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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23 09:32:05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老师报道,给我们提前学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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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23 09:39:39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刘老师及时上传!下载留下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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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23 09:42:23 | 显示全部楼层
新的一年马上就要到了,新媳妇(2015门球规则)总祘是抢着出嫁了,因为盖着盖头是丑是美还末见到,但不管怎么说总是了了一个心事。门球运动要能健康的发展下去,就应该严肃认真的扏行和维护新规,多添柴、少撤火,别再搞那些‘一囯三公’的事了。谢谢狂人老师组织这次学习讨论,祝您新年健康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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