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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球大赛应由主办方解决裁判问题

1970-1-1 08:00| 发布者: 廖兴铭| 查看: 214| 评论: 28|原作者: 廖兴铭|来自: 中门网发帖

摘要: 凡举办门球大赛就应像其他体育项目一样,由主办方解决裁判问题(包括调配丶聘请丶招募及其一切费用)。怎么老是要各门球队派随队裁判?如果说在门球运动初期,上世纪七丶八十年代,裁判员较少,还是一个权宜之计。现 ...
凡举办门球大赛就应像其他体育项目一样,由主办方解决裁判问题(包括调配丶聘请丶招募及其一切费用)。怎么老是要各门球队派随队裁判?如果说在门球运动初期,上世纪七丶八十年代,裁判员较少,还是一个权宜之计。现在好,各地都培训了不少裁判员。为什么办赛还要求各参赛队派随队裁判员?我看主要是成了主办方转稼一筆支出的一个渠道或方式。进而发展到不带随队裁判的还要交纳“裁判代聘费”,並且代聘费行情一路在漲。合理吗?在我记忆中,好像只有中国门球联赛没呌派随队裁判。我认为裁判费用,应该办赛方负责,並不是大赛中一笔宠大的开支,为什么要去抠参赛队?这点费用都捨不得出,还办比赛?还有邀请赛,请人家来作客却要客人出点办赛费用。学学中国门球联赛和郴州市吧!再说,随队裁判属各队成员与大会统一使用丶属大会工作人员,还有一些其他问题,会出现矛盾,这里不再多说。
建议各级各类赛事,从中国门球冠军总决带头做起。办赛方自己解决裁判问题。要求参赛队带裁判的,换个方式——有偿聘用。
我请你,你出钱
http://www.menqiu.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17056&fromuid=107238
(出处: 中国门球网)


发表评论

最新评论

引用 教练三土五平 2016-3-23 10:26
     这个建议很好,支持廖兴铭老师的见解。
引用 健康快乐门球 2016-3-23 10:53
本帖最后由 健康快乐门球 于 2016-3-23 11:02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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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三丰羊 2016-3-23 11:01
凡是能举办大型门球赛事的地方必定具备一定的硬件和经济实力,而去参赛的人员又给当地的经济消费带来好处,所以说翏先生的观点是十分对头的,举办方不差这点钱,不要因小失大呵。
引用 翻天手 2016-3-23 11:10
湖南网友赛和郴州市各种赛事的做法是很好的经验,值得办赛事的单位学习,别让阻碍门球事业发展的路上又多一道坎
引用 烨鹤 2016-3-23 11:42
对民间举办比赛,裁判的聘用费问题,你无权说我不能出,但是可以不参加。
引用 心球 2016-3-23 11:47
     为楼主点赞一个
引用 利川晨曲 2016-3-23 11:51
翻天手 发表于 2016-3-23 11:10
湖南网友赛和郴州市各种赛事的做法是很好的经验,值得办赛事的单位学习,别让阻碍门球事业发展的路上又多一道 ...

   自带裁判确实不合算,如果参赛队员兼裁判还是可行的,主要是安排要合理。请裁判费用是一笔不小的开支,每人每天200元还要包吃住行,三天赛事下来每个裁判千把元,如果单纯靠报名费办赛是没法办了。开县是自愿者当裁判,举办单位动员义务裁判是个好措施,适当给点补贴,既减少了费用又锻炼了裁判,两全齐美。

引用 蟠龙 2016-3-23 11:53
支持楼主观点。参赛带裁判的旧制的确需要改变。、
引用 海兰 2016-3-23 11:58
支持廖兴铭老师的建议!
引用 浙江门球小草 2016-3-23 12:06
谢谢廖老师好建议!随队裁判费用更大,为门球人多考虑费用吧!志愿者裁判也多呀!
引用 齐布龙.东博 2016-3-23 12:42
        要各队自带裁判也许就是门球的中国特色之一吧!
引用 隆中人 2016-3-23 14:05
谢谢老师的报道
引用 建行人 2016-3-23 14:08
门球比赛的裁判,建议采取志愿者的形式,由有资格证书的裁判,采取志愿方式参赛执裁。
引用 素颜342107232 2016-3-23 15:05
廖兴铭说出了门球人多年来想说的话。我也认为比赛的主办方应该负责组织裁判员。方法既可可在当地请用志愿服务裁判,也可以在网上招聘志愿服务的裁判员。
引用 幺哥 2016-3-23 15:20
   这个建议特好,支持廖兴铭老师的见解!
引用 新乡快乐人 2016-3-23 15:52
本帖最后由 新乡快乐人 于 2016-3-23 16:09 编辑

  这个建议非常好,也是个老大难问题,也是门球暂时或很长一段时间不可能成为竞技门球的原因之一。  门球本身的确是个缺胳膊少腿的东西,现在国家将它定为群体运动,也就是群众健身运动的一种,是有道理的。可你仔细观看,近几年来门球大赛,包括全国门球大赛,参赛队必须出一个限制年龄的健康的裁判,与此同时还得交高价报名费。
  真让人不理解,能举行大赛的单位,凑不齐裁判,转嫁矛盾给穷得可怜的门球队,门球队又不得己将矛盾转嫁给参赛队员,了了的退休费,说是为了健康,或者说是更好听的名字叫旅游,花了钱因裁判问题落个心里不痛快,这就是门球的现状。
  你想想,有全国、全世界竞技运动项目要求要随队裁判吗?不理解,不理解也得执行,这样的运动能发展起来吗,这样的作为能让门球快速发展起来吗?这样的运动能成为竞技门球吗?
  没有实力不要搞,没有裁判或裁判不够不能挑起自己办大赛的大梁,就该不办赛事。如果真正要办,其实,不能不让人怀疑是为了赚贫穷的门球人的少得可怜的退休金,或者是为了某个人的名利,这与目前社会上的骗子有什么不同吗?  门球大赛由主办方解决裁判问题,是正理。嫁祸与人太不应该。要弘扬门球就要从实际出发,参赛队是来参加打门球比赛的,不是来比裁判的。  如果你到比赛现场一看,尽是些老头,老太婆在玩门球,极少极少的年轻人几乎没有,你会怎么考虑呢?同情的心,可怜的心,娱乐的心,到底该怎么定义门球呢?



引用 灿烂 2016-3-23 17:16
的确是个问题!裁判全靠志愿者不是办法,钱没有怎么办赛?有企业赞助最好了。
引用 平酸宁 2016-3-23 17:36
楼主说得有道理,支持!
引用 从零开始 2016-3-23 22:22
三丰羊 发表于 2016-3-23 11:01
凡是能举办大型门球赛事的地方必定具备一定的硬件和经济实力,而去参赛的人员又给当地的经济消费带来好处, ...

    "凡是能举办大型门球赛事的地方必定具备一定的硬件和经济实力,而去参赛的人员又给当地的经济消费带来好处,所以说翏先生的观点是十分对头的,举办方不差这点钱,不要因小失大呵。"
     老师的观点我不敢苟同,举办方为加强交流,克服困难,为参赛者提供平台,已经难能可贵!他们为办好赛事花了不少精力、人力和物力,如果还要花更多的财力,于情于理说不过去。适当收报名费和裁判费也是权宜之计!只要整个赛事不盈利,我们参赛者不可责难!
      再说,竞赛规程在先,报名在后,愿打愿挨,两商情愿,非常公平!以赛兴球,值得提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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