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发表于 2010-7-4 03:21:57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两层意思,一是修改规则,要想到基层的需要,二是用一定方式征询基层的意见和建议。本贴主要说第一个问题 ...
军旗 发表于 2010-7-1 17:07 
建议很好!我有同感!我把现行规则存在的问题--'有法不依,执法少椐,烦杂不统,假球无奈!';提倡--'快乐门球,以人为本,科学方法,和谐健康!'.现谈几点意见(目的想充实,决无以宾夺主之意.如有不妥,请指正):
1.时间:10秒,最后5分钟以门球表记时判定;比赛结束有三--满分.30分钟.6轮次.
2.改动态静态判定--过门球.出界球.进场球.
3.三个球门统一(妨碍过一门的球可申请移开).
4.在球场四周离边线17.5厘米加一条周线,使开球区放球与界外球放置统一而有据(门球狂人在京南赛试中效果很好)
5.闪击从拾球开始,到成功前的犯规,自球拿出界外,他球放在自球位置.
6.自球撞他球,他球应有明显晃动,避免光线影响误判.
7.界外进场任何形式撞击场内他球,自球拿出界外,他球还原.裁判仃时处理!
8.赛制:1).全竞争制-二队对抗式.三队循环式.四队双淘式,依情组合; 2)比赛分四个阶段-予赛.自救赛.赛复.决赛?视情选定.
9.各基层门协代表队.裁判队练球一定桉规则进行,以起表帅作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