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答球友的这个问题:“闪击他球出界司线员未及时停球可以等吗?算不算计时?” (1)“未及时停球可以等吗?”不知道这位球友说的“可以等吗?”是什么意思。《裁判法》规定:球出界,司线员应该及时宣判,是先宣判后再去处理出界的球。不存在“及时停球”。关于这一点,《裁判法》有明确规定:第四章“如果出界球未被拦截,裁判员则应先做出出界手势并宣判,然后再去捡拾出界球”。只要球一出界,裁判员就应该马上宣判“某号出界”和做出宣判手势。这与司线员停不停球没有一点关系。另外,《裁判法》要求裁判员要做到“3个及时”即:“及时宣判”“及时处理”“及时呼号”,球都已经出界了,场上裁判员还在等司线员“停球”而不及时宣判球出界,显然违背了“3个及时”,这只能说明,本场比赛的裁判员很不专业。这位球友应该让这样的裁判员好好学习一下《裁判法》。 (2)关于计时,《规则》规定了:“3个起止”有明确定义。 3个起止是:(1)裁判员第一次呼号时起,至该号击球时止。 注意!这里说的是“第一次呼号”,比方:主裁判员呼叫“2号”,(这时副裁判员已经在默计10秒),2号队员精神溜号正与另一名队员闲聊,主裁判员环视一周,就又呼叫一次,这时5秒钟已经过去,有可能2号击球员刚走到自球旁,副裁判员就可能宣报“8秒”....,这时2号队员可能觉得“我刚到球旁边,怎么就宣报“8秒”了呢?”,他就不想一想,10秒钟的计时是从“裁判员第一次呼号”开始的。 (2)获得闪击权时起(撞击后各球静止)至闪击击球时止。这里说的很明白“撞击后各球静止”,但我们有很多球友(也有裁判员)却错误的认为从击球员捡起被撞击的球开始计10秒钟,这是错误的,实际上在撞击后各球静止时,裁判员就已经开始计时了。 (1)第三个“起止”,就是:“获得续击权时起”,这里我们要记住“两静止、两宣判”之后,裁判员就开始计10秒钟。什么叫“两静止”呢?第一个“静止”就是:过门后球静止。第二个就是:闪击成功后,场上球静止。裁判员就开始计10秒钟。什么是“两宣判”呢?第一个就是,闪击成功后,被闪击的柱球撞击中柱,裁判员宣判“某号撞柱”。第二个“宣判”就是闪击他球出界时,裁判员宣判“某号出界”,当听到这“两个宣判”时,裁判员就开始计10秒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