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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门球老人的心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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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1 10:41: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迟到的争鸣
                    ——为中国门协2011年年终总结提供一点参考资料
                                                  
                                               湖北黄冈
     或由于我的私心,或由于其他事,对网上一些无关门球发展的事以及本人并不苟同的看法,没有发帖。时间长了,憋在心里难受,应该说出来,故用了这麽一个题目。欢迎支持,欢迎批评。没有顺序,想一个写一个。
                  
                                                           迟到的争鸣 (一)
   “门球论坛版主,要与中国门球协会保持一致”。这话我以为不妥。
   “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这话听说过。据我所知,还是党中央首先自己提出来的,喏大一个中国,如果省、市成了“诸侯”,各自为政,那还搞什么社会主义?!
    “与省委保持一致”,听别人说过。
    “与县委保持一致”,倒亲耳听说过,正好象一位乡长打农民,边打边说“我是你的父母官”那样,只令人悲哀。
      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有一条“下级服从上级”。当然,服从上级,并不等于不会有不同意见或不提不同意见;就是“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也不等于对中央不会有不同意见或不提不同意见。《人民日报》的“人民网”,有一个“直通中南海”的板块,就是为了直接听取网民意见的,不用注册,不用登陆,不填验证码,也没有人审核帖子,想说啥就说啥。
    但与直接上级保持一致的提法却鲜见,虽然也不等于不会有不同意见或不提不同意见。我意还是只提与中央保持一致、不提什么“与省委、与县委、与直接领导保持一致”为宜。

 楼主| 发表于 2011-12-1 10:42:43 | 显示全部楼层
                                                            迟到的争鸣(二)
     “未经门球协会同意,擅自举办门球比赛活动,扰乱了门球竞赛活动的管理秩序”。这是中国门协指责中国老年体育协会举办全国老年门球赛檄文中的一句话。。
    《体育法》第三十一条:“全国单项体育竞赛由该项运动的全国性协会负责管理”,怎么能说老年体协扰乱门球竞赛活动的管理秩序呢?!
     老年体协,是全国性组织,是负责全国老年人体育活动的,活动项目繁多,门球是其主要项目之一 ,何谈“擅自举办”?
      从我国门球发展的实际情况看,门球首先是由老年体协主管的,中国门球协会成立以后,是两家都管的 ,至今如此。老年体协的首任主席是前铁道部长刘建章,现任主席是前北京市副市长张发强,中国门协把自己摆在什么位置上了?!
        随着我国社团体制改革的深入,体育部门将不再是体育类协会的主管单位,体育类协会的建立,将不再经体育部门批准而是直接到民政部门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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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2-1 10:45:12 | 显示全部楼层
                                                            迟到的争鸣(三)
    “超时犯规”的判罚,经常引起赛场纠纷,根本原因在哪里?这个问题的讨论已经很久了。让我们回忆一下历史过程:
    1、  198595 的十年当中,开始时是使用(同现在一样的)计时器,由于那滴答声击球员不喜欢,后改为如篮球那样由裁判员个人默计。10秒执行是比较正常的,我不记得有过什么纠纷。
    290年代中期以后,原来六七十岁的老干部,变成七八十岁的老人了,一些高层人士,考虑他们年老体弱,提出了:“对老人不要太严了”、“只要动作连贯就行”、“要适当放宽”之类的话。结果,老年不讲10秒了,影响到中青年也不讲10秒了。
     既然高层发了话,“取消用表计时,就是适当放宽10秒,够10秒再喊8秒,延长两秒”,“只要不是故意拖时,不判,只要不停地走动,不判,只要不改变击球动作,不判,只要可判可不判的,不判”,“只要动作比较连贯,决不轻易提示8秒,比赛进入最后5分钟,要特别严格掌握10秒”,“只要运动员到位,人跟球走,球动人动,动作连贯,10秒可适当放宽”,“在10秒判罚上,对不同年龄层次的门球比赛,要稍有区别”等等奇谈怪论都出现了。
     据网帖:“一个省的门球综合赛,共158场,只判了一个超时犯规,还引起场上争执。”有的裁判说“8秒我是喊的,10秒我是不判的”,老队员说“10秒不是取消了吗?”,新队员有的竟不知10秒规则为何物!在如此背景下,据我所知,到今天为止,全国任何大赛没有一场是认真执行了10秒规则的,被判罚,自然不愿接受了。这是10 年后 造成10秒判罚纠纷客观的、历史的原因。
10秒超时犯规,是国际规则的重要条款,从1985年至今,20多年没有改变过。根据知识产权法规,在著作权人改变以前,何人无权改变。中国门球界高层人士,不是要求运动员要适应规则,而是随意“解释”规则,牵就运动员,是错误的。
    再说运动员。比赛中,运动员服从裁判的裁决,是绝对的,这也是任何体育比赛通用的。门球规则规定,如对裁决有疑义,教练或队长可以询问一次,裁判答复后,不得再次询问;从07年国际规则的修改情况看,10秒,被定为裁判的最终计时,即,一次也不得询问。我们的运动员缺乏绝对服从裁判裁决的观念,任意询问并纠缠不放,致赛场纠纷频发。
     再谈裁判员。或对裁判方法不熟悉,或不认真,或对人性化的误解,你继续问,他继续答,把规则放在一边,没完没了,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秒”,是时间概念,是长度单位,99,不到10秒,101,超过了10秒,它和什么年龄大小、动作快慢、教练是否改变指令、屁股转了几圈、前25分和最后5分、人性化等等,风马牛不相及。
      总之,比赛规则,不能随意解释和随意改变;运动员必须无条件服从裁决;裁判员必须坚持《裁判员守则》。这都属于认识观念上的问题,缺乏这种观念,是造成赛场纠纷的根本原因。
有网友把这件事,寄托在计时方法的改进上(比如不用个人默记,用改进了的计时器),纠纷现象可能有所减少,但如观念问题不解决,只能事倍功半,因为机器是要人操纵的,法律条文,字斟句酌,还是有法不依麽!
     以下我引用逆向锤头同志早期的一篇主帖,让我们共享。
    转发:逆向锤头  〈中日韩门球挑战赛有三个不同〉  2007-12-08
一、              场上声音不一样:全国老年精英赛声音大,比较吵。挑战赛很安静,很少听到教练的吆喝声,境外队多用手势指挥,简单明了。
二、              队员服从性不同:国内队员对指挥往往有不同意见,甚至争论,境外队员是绝对服从,非指挥员没有指手画脚现象。对裁判的判罚境外队员绝对没有疑义,国内队员就做的不够。
三、              文明比赛程度不一样:国内队员轮及球员举手示意,没有境外做的好,境外队员早早举起手等裁判呼号,国内队员多是呼号后把手举起,有的甚至不举手,国内队员有时互相埋怨、指责,境外队员没有此现象。
     因此,我们要大力提倡文明比赛,向境外这些好赛风学习,把门球比赛办成高雅项目,这是,我们国内门球人努力的方向。
    不知我的看法如何。
     中国门协09年的规则,对制止赛场纠纷有了比较严格的要求,一些网友(如赵玉书等同志)近期也再次提出有关认真执行10秒规则的问题,可以预见,认识上的提高和计时手段上的改进,今后由判罚超时犯规引发的纠纷,将会有所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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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2-1 10:46:57 | 显示全部楼层
                                                   迟到的争鸣(四)      
     “进言”、“献言”之类
      中华大地,封建制度几千年,掌权者,被称为帝王将相,无权者被叫做黎民百姓,前者俯而瞰之,曰圣旨、曰敕令,后者仰而敬之,曰进言、曰献言,双方人格无平等。
     现代社会,人民当家成了主人,政府官员成了人民公仆。所以,温总理倡导要让人民监督政府。人民的意见和建议,可直通中央,《人民日报》的网站——人民网,规定人民提意见和建议,用“建言”二字。
      当然,几千年的历史,彻底改变需要较长时间,做主人的人民大众,向公仆提出意见和建议,仍用“进言”、“献言”之类的词儿,可以理解;作为公仆的政府官员,也要有一个转变过程。那些转变慢的,仍以官老爷自居,并不把主人的意见和建议当回事,而是继续置之不理,任凭党和国家做出多少规定,依然故我。
     这使我想起了中国共产党《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的一句话:“鼓励党员为了推进社会主义事业提出创造性的见解和主张”。把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看作是主人的见解、主张,而且是创造性的,这才是真正的人民公仆对待群众意见和建议的正确态度!
    我不反对国家主人的意见和建议,仍用“进言”、“献言”这样的词,但我坚决反对主仆关系颠倒、公务员以官老爷自居、无视广大人民群众权利的错误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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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2-1 10:50:21 | 显示全部楼层
                                                                     迟到的争鸣(五)
    “ 有什么问题,希望首先向省门协反映,由省门协归纳后,统一提出。由于门协工作量很大,所以要按组织程序反映。”
     1988年,我第1次为87规则向中国门协信访,至今20余年间,信访的数量记不得有多少了,反正对前4届的中国门协所有负责人,我几乎都写过信。与首届副秘书长黄帼会、四届秘书长张娜二位的书信往来,是最美好的回忆!最使我反感的是,去信石沉大海。
      上面引号里的字,是一位中国门协负责人给我回信中的一句话,我非常奇怪,而且直到今天,中国门协不把信访当回事的现象,依然存在,所以,虽然过去很久了,还想说一说。
     2000年前后数年间,黄冈地方体育部门,曾先后两次电话通知我,“不要再向中国门协写信了,有意见请告诉我们转达”。真是岂有此理!我当即表示拒绝。
     中国门协,受国家体育总局领导,省门协受省体育局领导,中国门协和省门协不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何谈“按组织程序反映”?!一个社团组织,竟能够通过国家体育行政部门,层层传话,公然阻止公民信访,无视人民的民主权利,令人不可想象!
     不仅是信访,中国门协的官网论坛,中国门球网友提出了成千上万的主张,中国门协有几件认真回答了的?!
     175中全会公报有一句话:“要把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看得比泰山还重!”领导机关不要居高临下、傲视群众了,对待信访工作、网访工作的官老爷态度,要有所改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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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2-1 10:52:06 | 显示全部楼层
                                                     迟到的争鸣 (六)
     “毕竟是专家,他们懂得的肯定比我们多,比我们深。”这话不够完整。
     《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专家是:“对某一门学问有专门研究的人;擅长某项技术的人”。指的应该是一个人群,因为才智相当的人,在任何时候都不在少数。
      能够成为一个集体的领袖人物,总是极个别的,仅从个人才干上作比较,说明不了什么。
任何社会都不能保证地位高的人,才能也一定比别人高。
      关于“超时犯规”,大约10年前,我经过调查得知,中国体育界个别高层人士,置比赛规则于不顾,随意谈什么“对老年人不要太严了”,“只要动作连贯”,“可以适当放宽”等等,以至造成今日中国10秒规则之可悲现状,能说明他们懂得比别人多、比别人深吗?!
     对于得登高位的人,本不必追究原因,更不必心怀忿忿,他们实在是可羡慕,不可仿效。
     已登得高位的人,最好不要以“专家”自诩,“盛名之下,其实难副”,“民间布衣多奇人”,须知比你强的人何止千百数、万千数?!
     前苏联部长会议,专家不在少数,但他们自以为了不起,脱离群众,追求特权,不少人变成了技术官僚,受到人民的唾弃,这大概也是终于解体的原因之一吧。
    最近读闲书,其中有一句话说道:“大人物的力臂固然长,但是,它总会为亿万人的合力所抵消,只有努力地体现亿万人的共同利益,大人物才能在历史上有所作为”。我觉得这句话,把我们过去的理论学习——“领袖与群众的关系”说透了。
     我们大看专家,要一分为二,专家看自己,也要一分为二。
   祝愿我们的专家,联系群众,相信群众,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汲取营养,为中国门球作出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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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1 11:08:52 | 显示全部楼层
涿州门球 发表于 2011-12-1 10:52
迟到的争鸣 (六)     “毕竟是专家,他们懂得的 ...

  这是一位门球老人的心声 . 可能也是许多门球人的心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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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1 11:11:45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63:}{:soso_e163:}{:soso_e163:}{:soso_e163:}{:soso_e163:}{:soso_e163:}{:soso_e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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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1 12:37:49 | 显示全部楼层
门球老人的心声,要大家人人 都重视。讲的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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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1 13:12:43 | 显示全部楼层
讲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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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1 14:08:36 | 显示全部楼层
讲的真好,尤其是第三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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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 08:01:24 | 显示全部楼层
       奇卢网友的心声连载还会有。但愿我们的门球网友中多出现类似的人,若如此,中国门球发展之大幸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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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 08:24:43 | 显示全部楼层
刘老讲出了门球人的心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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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 09:37:41 | 显示全部楼层
专家级水平,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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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 12:47:43 | 显示全部楼层
门球专家讲的好!{:soso_e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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