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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练“一词好像是在中国的2004规则中出现的。2003年以前的规则没有这个名词。 更可笑的是在2004规则中出现了四个名词:即:带队,教练,指挥,队长。一时使中国的门球陷入混乱的混沌状态。谁是领导?谁是主要领导?更厉害的是一个非常坏的一句话:教练是总负责。这样实际的领导,尤其是各单位实际的领导,是离退休干部科人担任的”领队“被淹没,使各单位的领导变得冷清,渐渐远离门球,并失去了对门球的一时狂热支持,门球运动逐渐变冷清了;
”队长“等于虚设,实际上使2003规则以前的”队长“权利丧失怠尽,从而产生了原来不存在的矛盾。实际原来是现场指挥的队长,或队长临时指令队员现场指挥与所谓的教练矛盾,甚至是长期的矛盾下去,使原来团结的队伍造成分裂,其错误不可饶恕。
”指挥“这个名词也等于虚设,其主要根据是在所有的比赛场上从来没有人胸前或臂上挂过”指挥“这个牌子的,因为都是挂的”教练“这个牌子,这就与规则不符了。实际上”指挥“是真正的客观的场上领导。
教练这个名词更是不符其实,”教练“本来的定义是在赛前教教练练,赛场上是绝对不允许教练指指戳戳或教教练练的。”教练“这个教师爷岂能当司令,显然这是极端错误的规则任命。
正本清源,就是要实事求是,还门球一个清白世界。所以建议,在2015规则中要实事求是地明确这几个概念。并且要还权于单位领导,和一队之长的队长的一元化的组织和领导。取消”教练“特权,甚至像2003年门球规则以前的一样,取消教练一词,或明确教练就是赛场外的教和练,决不允许赛场上夺取”指挥“的权,赛场外夺取”队长“和”领队“的权,教练要从属于队长和领队。赛场内设”指挥“一职,并且根据现在各地发展的现实情况,现场”指挥“要有本组织的领队(当然是老干部科或离退休科或工会负责人)和队长指定,或群议推荐。这样门球仍能像很早以前一样蓬勃发展。
关于领队:中国的门球是有组织地发展起来的,是在各单位领导的支持下兴起来的,门球队不能脱离各自本单位,脱离了本单位的有力领导,就失去了发展与生命力。现在门球队伍中人员的大量衰减与下滑的曲势,已经客观证明了,但很多还没有醒悟。
门球要发展,正本清源很重要,不能再搞一些自欺欺人的模糊与混乱的用语和词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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