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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fw359 于 2015-4-24 03:13 编辑
省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一线社会体育指导员技能再培训工作的通知 | 苏体群〔2014〕26号 各市、各县(市、区)体育局(文体局、教体局):
为切实提高一线社会体育指导员技能素质,更好地服务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2013年起,省体育局启动了一线社会体育指导员技能再培训工程(以下简称“再培训工程”)。再培训工程实施以来,培训项目不断增加,培训规模不断扩大,培训成效不断提高。截止今年6月30日,共完成12个项目101期11526人培训(其中130人未通过考核)。一年多来,再培训工作得到了各地体育部门的大力支持与密切配合,有力地保证了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但是,在再培训工作过程中,我们也发现了资格审查把关不够严、承办工作落实不够到位、宣传报道不够及时等问题。为进一步提高一线社会体育指导员技能再培训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审核,按时报名,确保符合条件的指导员参加培训
(一)认真审核学员资格。再培训工程面向的对象是常年坚持在一线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各地要加大资格审查力度,确保参加培训的学员身在健身一线,且其他条件如等级、项目、年龄等都符合所参加培训项目的具体要求。考虑到大部分学员是60岁以上的老年人,请各地高度重视本地学员的健康状况,在当地为一线指导员购买的意外保险保障范围中增加“参加培训”内容。
(二)按时报送学员名单。请各地务必在每期培训补充通知规定的截止日期前报送参加培训的学员名单,并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学员报名表。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认真做好再培训项目的承办工作
(一)承办培训的各地体育部门应指定熟悉指导员工作、经验较为丰富的同志全程负责培训工作的具体事宜,配合做好相关联络、沟通与管理工作。
(二)承办培训的各地体育部门应按要求认真做好学员食宿交通安排、授课台搭建、音响准备等工作,全力以赴保障再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承办培训的各地体育部门应坚持“以人为本”,提前制定突发问题应对预案,妥善处理医疗救护、防火防雷等临时、意外事故,确保学员安全。
三、强化宣传,系统总结,不断提高再培训工作质量与水平
(一)积极上报培训信息。原则上,承办培训的各地体育部门应在培训结束2天内将培训情况的信息稿报送至江苏体育网。稿件内容应全面、充实、时效性强、图片清晰有美感。鼓励各地就培训工作的亮点、优秀社会体育指导员的事迹向各级媒体投稿。
(二)搞好培训总结。培训工作结束后,承办培训的各地方体育部门应及时总结承办工作情况,查找问题,思考对策,不断提高承办工作水平。
四、严肃纪律,加强管理,扎实增强一线指导员队伍服务能力。培训期间,承办培训的各地体育部门应积极配合做好学员的管理工作,严肃纪律,严格考勤。派出学员的体育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本地学员的思想教育,不得无故缺勤、违反上课纪律,考核不合格的学员纳入另案管理。
江苏省体育局
2014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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