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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话继续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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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9 13:13: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废  话  继  续  说

      2013年5月27日我在“探索与研究”网帖中对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高尔夫球、台球不同结束终点的设置谈了点看法。针对国内门球已经出现、及可能出现的终点设置方案,只提了个头。
      下面再继续深入探讨一番。
      一、04规则结束模式。即:比赛时间30分钟,个人5分、集体25分钟满分制。
      优点:
      1、大型、多场地比赛,能够同步、受控。便于组织与安排。
      2、比赛时间到后,决定结束球号必须是双号球。能够充分体现公平、合理原则。
      3、比赛时间公用,必须设置限制击球员击球、闪击动作时间(10秒内)。这样才能够控制比赛的节奏。
              由于个人5分满分退出比赛,全队要想达到25分终极目标,实践中已经证明几乎不可能。
      因此该方案实际上是一种:限时比赛模式。
      缺点是:个人5分满分退出比赛。
      1、造成一段比赛时间内,在比赛人数上的不均等。
      2、造成随后每轮潜在王牌球的威胁。
      3、5分满分中途退场,排斥了运动员正常参赛的积极性。
      4、不利于比赛双方,在比赛期间始终都能保持在公平、合理的环境下参加比赛。
      说明:取消限制运动员参赛积极性的方案,便是一个发展趋势与要求。
      解说:实际比赛操作过程中却意外地出现了10秒超时犯规判罚难题。——这应该是该赛制下,一种合理时间战术的运用。
       由于裁判员执裁水平、执裁胆略,对于发生执裁纠纷以后,解决纠纷的程序与方法不完善、不够果断。造成了现在比赛过程中的一个顽疾,人人头痛。
        说明:有人自然而然地提出取消10秒击球超时犯规规定的一些其他方案
      二、中国模式2011门球竞赛规则。只限时比赛30分钟。
      说明:该方案是改进型的“限时”比赛方案。
       该方案仍然解决不了10秒超时犯规的问题。
     三、双15制方案、便在一些地方大胆应运而生。
     路总是人走出来的。敢于大胆创新、革新的精神总是好的。
     该方案的优点是:
     1、15分得分结束比赛、可以说:快起来是一瞬间之事。他可以激励、激发运动员积极抢分的热情
     2、按照双15目标终点的设置,比赛时间15分钟设置,则是逆设置。只要你抢得分15分不到,而用完15分钟比赛时间,比赛也结束。那么胜负应该如何判定呢?
      理应两队都未率先抢到15分得分,先用完比赛时间15分钟的队输。
      这种比赛模式优点是:
      1、可以彻底解决门球场上10秒超时犯规问题。
      2、比赛得分自己抢,比赛时间自己用自己的、与对方无关。理论上看是很公平。又积极、又有刺激。
     最大问题是:
            看似公平、积极、有刺激的比赛。如果比赛积极的一方,用完自己比赛的15分钟,却只获得了14分比分而输掉比赛。完全处在被动、消极的一方,比分大大落后,有效击球机会少、用时肯定要少。如果他们反倒获得比赛胜利。
    请问:这样的比赛结局观众能通过吗?这样的比赛能叫精彩吗?
    四、打轮次,是目前呼声较高的一个方案。
    该方案实际上是:另一种变相设定比赛时间的方案。
    该方案优点是:
    1、比赛结束终点的设置,仍然有时间具体规定。
    但是该时间具体规定,并不是精确的时间点,而是模糊的时间点。即以打完六轮比赛的时间作为比赛结束时间点。
    2、该方案完全可以解决10秒超时犯规问题。
    3、六轮比赛是否恰当,还可以通过实践进行修改、调节、完善。致使达到比赛设置恰当的轮次。
    不足之处是:
    1、大型比赛、多场地同时比赛。
    不同场地虽然打轮次相同,但是每一轮所用时间,差异会很大。会给组委会增加组织上的难度。
    2、一般大型比赛,组委会都会安排第一阶段、第二阶段比赛。
    第一阶段何时能够结束?第二阶段何时能够开始?无法预料。
    组织比赛的时间、天数伸缩会较大。组织一次比赛费用可能会比往常增加很多。
    3、第二阶段比赛,第一阶段比赛时间快的、要等比赛时间慢的。等待心情一定会不好。由于等待、还要花费自己许多钱财,难免会有一些牢骚、怪话、怨言。
    这样都是组织者们不希望看到的。明知这样,是否一定……。
    五、设定比赛结束抢分终点分。
     球类比赛一般都与得分多少、决定胜负有关。但是有两种不同类型以得分判胜负的比赛结束方法:
     1、设定比赛时间。比赛时间到,得分多者获胜。
          优点:便于组织、统一安排。
     2、设定比赛抢分终点。
          优点:有利于调动运动员积极向上、顽强拼搏精神。
          不足之处是:多场地、比赛同步性要差一些。
          门球比赛个人还是倾向于同意:第二个方案。即:比赛限时、执行得分不封顶。
      备注:关于解决10秒超时犯规问题与纠纷的处理意见。坚持:
      ①10秒超时犯规条款一定要设。
        实践证明:击球与闪击动作,在10秒钟时间内是有充足的时间去完成的。规定在10秒钟以内完成击球与闪击动作,是规范门球活动的正确规定。
      ②10秒超时犯规必须以裁判员时间认定为准。
      宣判前不需要提醒报:8秒、9秒、10秒。——裁判员判罚运动员犯规之前,没有提醒运动员注意的必要;也没有任何一个运动项目,有裁判员会主动去提醒运动员注意不要犯规的先例。
      ③裁判员判罚10秒超时犯规完全是一项透明、规范的行动。应该是理直气壮的!
      即:击球动作、10秒超时犯规,实际判罚掌握尺度并不难。
         裁判员对于击球员有意拖延击球动作时间行为进行判罚,在实践操作过程中,矛盾是少的、纠纷也并不多。——有意、无意拖延比赛时间行为,一般很容易辨别。
      问题最多的是闪击动作、10秒超时犯规,裁判员判罚,运动员会经常有意见。
      是裁判员判错了吗?实践证明裁判员判罚应该是完全正确的。
       哪为什么会有问题呢?一己私利在作怪!有意想额外获取利益的人,一旦利益受到侵犯,发生问题是正常之事。这种利益能支持、能给吗?当然不能。
      裁判员只有在你改踩、改放后,还慢吞吞的、不及时、迅速闪击球时,才会判罚、叫超时犯规!
      一般击球员一次性踩球、放球,动作少许缓慢些,裁判员是不会判10秒超时犯规的。
       裁判员这样的判罚尺度掌握不应该有任何异议!
      对于有意拖延比赛时间行为的运动员、队长、教练员有异议行为,应该作坚决的斗争。不能支持、妥协。
      10秒超时犯规判罚前,裁判员应报8秒、9秒、10秒后,才能判10秒超时犯规的举动,是一项不成功的妥协举动。有必要、有理由应该再改回去。
      改为裁判员:严肃、庄严、郑重的宣判。应该拿出执行的权威来。
   而不是像现在那样判罚10秒超时犯规后,像犯错、犯罪一样。要受一肚子窝囊气
    10秒超时犯规坚决不能迁就、不能退缩!坚决不能改!!!
      这就是我今天需要继续说的一些废话。耽误大家许多宝贵时间,在此只能说声抱歉了。
   


发表于 2013-6-9 14:21:22 | 显示全部楼层

            目前看,的确是“废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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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9 21:31:28 | 显示全部楼层
废话也不废,任何规则都有实践和改进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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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10 09:59:4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光学 于 2013-6-10 10:11 编辑

这就是我今天需要继续说的一些废话。耽误大家许多宝贵时间,在此只能说声抱歉了。
     
      当打开电脑后,首先要作的第一件重要的事就是回答或阅读网友的质疑和招呼!(这是礼尚往来,对网友的敬)然后,浏览一下有上奇引人注目的帖和最好网友的亲近帖,最后,就随便看看。
     今天,无意中看到老师的帖:废话继续说,便怀着好奇心情进来了。哇!好不简单的大作!学生一字字,一行行,认真的看当然也认真的在想(花去二十多分钟哟)。
     其一,老师你为什么要说这么多的废话(自己本来就确认了,学生并不反对),而且是,还要继续说!
     其二,文章中有问有答,有否定又有肯定,时而呈现出来;
     其三,主题观点视明又暗——十秒问题可是很多门球人十二分、百分的关注求解的问题,却,让你一管之见,单方面的解决,的确不敢恭维!
    好了,用去时间五十五分钟了!
    向硒都老师学习——肯定看过了,他是一位严谨的门球人,不过,他没有多说话!学生其实也不该说。
    关于“10秒”还是保留给说话算数的人去说!你也是,明知是废话还要说,呵,“一吐为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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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10 11:12:19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吐为快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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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10 16:37:4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烨鹤 于 2013-6-10 16:47 编辑

四、打轮次,是目前呼声较高的一个方案。
    该方案优点是:
    1、比赛结束终点的设置,仍然有时间具体规定。
    但是该时间具体规定,并不是精确的时间点,而是模糊的时间点。 四、打轮次,是目前呼声较高的一个方案。
    该方案优点是:
    1、比赛结束终点的设置,仍然有
时间具体规定。
    但是该时间具体规定,并不是精确的时间点,而是模糊的时间点。即以打完六轮比赛的时间作为比赛结束时间点。
    2、该方案完全可以解决10秒超时犯规问题。
    3、六轮比赛是否恰当,还可以通过实践进行修改、调节、完善。致使达到比赛设置恰当的轮次。
    不足之处是:
    1、大型比赛、多场地同时比赛。
    不同场地虽然打轮次相同,但是每一轮所用时间,差异会很大。会给组委会增加组织上的难度。
    2、一般大型比赛,组委会都会安排第一阶段、第二阶段比赛。
    第一阶段何时能够结束?第二阶段何时能够开始?无法预料。
    组织比赛的时间、天数伸缩会较大。组织一次比赛费用可能会比往常增加很多。
    3、第二阶段比赛,第一阶段比赛时间快的、要等比赛时间慢的。等待心情一定会不好。由于等待、还要花费自己许多钱财,难免会有一些牢骚、怪话、怨言。
    这样都是组织者们不希望看到的。明知这样,是否一定……。

点评楼主对的打轮次评述:
      打轮次优点方面:
     1和3所论不是打轮次的优缺点,把打轮次的结束方法归于一种时间结束方法,则天下所有结束方法都是定时间结束法,因为任何方法都是:

      以打完XXXXXX的时间作为比赛结束时间点。
     2象是要说打轮次的优点,但是有一个大误会。因为10秒内击球,和比赛结束规定是两个独立的问题,没有任何关系,执行30分钟结束,可以执行击球不得超10秒的规定,这是现在的规则要求。也可以不执行10秒的规定,这是:现在大多数赛场上的实际存在。同样,打轮次,和10秒也是没有关系的,认为10秒好,打轮次时完全可以保留它。认为10秒无法执行,也可以不用它。所以
      
该方案完全可以解决10秒超时犯规问题。不是方案的特点和优点。
     不足之处方面:
1、多场地同时比赛, 不同场地虽然打轮次相同,但是每一轮所用时间,差异会很大。会给组委会增加组织上的难度。
是有一点难度,但是谈不到很大,因为既然通常30分钟在5倒6轮之间,那么各场地结束时间差不会超过5分钟,这和老办法有需要同分决胜时别的差别差不多,各场地要等待时间也差不多。
另外,参考乒乓球,馆内20几球台,每台的结束时间因都局数不同会相差很大,他们可以安排,门球也可以安排。
以上同时回答了不足的2,和3

打轮次的优点,楼主根本没有说。
1,定时结束的规定到了最后,出现消极的“时间战术”,消极取胜是任何运动规则都要防止的。打轮次做到了彻底取消时间战术.
2,目前的定时结束方法,裁判员和运动员共用30分钟,裁判用时占据了运动员的时间,到了临近结束,裁判用时的多少成了运动员和裁判员之间的矛盾发生点。打轮次,做到了彻底消除这种矛盾。
   



   




点评

对不起,学生免看了!  发表于 2013-6-10 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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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6-10 16:44:36 | 显示全部楼层
光学老师辛苦了!看过“废话继续说”一帖的网友们都辛苦了!
我们都是平民百姓。对于门球运动规则,只有老老实实的执行权。没有一丝一毫的决策权。
在执行中感觉别扭的,谈点感受、说点想法、只是为了一吐为快!
这些感受、想法、说出去,遇到有同病相怜之声,就会感觉到十分欣慰!很知足了!不敢有其他奢想。
说出去,无人问津,自当是自言自语的废话,总比憋在心里,想说又不说好。
“废话继续说”,我已经有这方面的心理准备。不管大家怎么看?我都会没事!
谢谢大家关注、浪费时间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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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10 17:21:5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光学 于 2013-6-10 17:29 编辑
萤火虫 发表于 2013-6-10 16:44
光学老师辛苦了!看过“废话继续说”一帖的网友们都辛苦了!
我们都是平民百姓。对于门球运动规则,只有老 ...


,有良心的门球人!看你的大作的确很辛苦,不能说浪费了五十多分钟(自找的心甘情愿的,就值!)还是看过了,也回应了,没想到你还很仁义,大老远的送来了安慰!很够味!
一吐为快,吐也吐了,还没吐干净是吧?
  正好,老师来了,不过,他是个高级工程师,你要把好酒好菜准备好招待烨鹤老师——一个学工的真老师哟!与他共同谈论有关门球方面的,他都内行!学生就不奉陪了。
预祝你们俩合作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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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13 15:13:2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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