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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5 09: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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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同意您的观点!
根据现在门球竞赛规则:界外球沿边线移动,只要出界的那一刻,裁判员应该立即宣判,球出界。
如果裁判员任凭球在线边缘的界外、界内移动而不顾,最后球停在线上或线内,只能按线内球处理。
理由:无任何直接凭据的结论,都不值得参考。都应该以裁判员的最终判定作为依据。
居然球在运行过程中裁判员未宣判,说明球在运行过程中未出现异常情况。最终球停在场内的事实,裁判员也无权肆意更改与变动。
至于有人会说:界外球在滚动过程中,明显是出了界的,大家都看到的,这是千真万确的事实。
如果主张是界内球的一方,否认这是事实!打官司、法官该怎么判?
法官只能依据:
1、谁举证出界、谁拿出出界的事实依据来判定的原则。运动已过,谁也拿不出球的实际运行轨迹证明来。所以此法行不通。
2、现场界外球的移动、到静止,是否出界?法官只能依赖:现场唯一有权、有责任监视与及时宣布球出界权限的裁判员。
居然球都停下来了,而且停在线上、界内。这个事实、应该是铁的事实。无任何推翻理由。
这就叫做:以法律为准绳,以客观事实、客观证据为判罚依据。
即使你知道他有罪,但是在没有足够证据面前,任何人还不能给他定罪!是一样的道理。
学法、学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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