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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裁判长对吗?

热度 11已有 733 次阅读2011-5-21 19:28

   有这样一场比赛;场上球员闪击,裁判判够10厘米,对方球员认为不够,裁判确定够。对方球员强硬的将球扔出场外!裁判将球放回原处,遭再次扔出!裁判维持原判。对方教练带全队罢赛!你认为该怎样处理?怎样计算比赛结果?
   我没搞懂,裁判长居然几请把人家请了回来!裁判的权威在哪里?比赛的公正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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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14 个评论)

回复 上善若水 2011-5-21 20:53
要罢赛,12:0结束。
要和谐,可以叫回来解释道理。不服,12:0结束比赛。先礼后兵,和谐为主,有礼有节。
回复 林静风闲 2011-5-22 00:18
  不服裁判,恶意破坏场上局面,可按妨碍比赛判罚,判对方12:0获胜。因为场上局面已被破坏,无法还原真相,所以裁判长的做法是不对的。
  对于这种表现恶劣的球队,组委会经研究后,可以取消全部比赛成绩。
回复 方东群 2011-5-22 08:45
我说两句,是否够10厘米检验没有,我建议裁判手里有一个长10厘米宽7.5厘米的黄牌,既能对犯规者出示黄牌警告也能检验是否够10厘米,还能检验门后球是否在7.5厘米以内。
回复 WSX 2011-5-22 09:53
裁判长可能是想调解矛盾,但显得过份软弱无能,当判则判,游戏也要有规矩吗.
回复 cfrcl-1418 2011-5-22 11:18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此种情况,要严格执行裁判法。若比赛时间超过20钟,对方比分落后,则比分为比赛结果;若对方比分高或比赛时间不足20分钟,则按妨碍比赛判罚,判已方12:0胜。
回复 军旗 2011-5-22 11:19
这就是规则的毛病,实际情况可能真的不足10厘米,甚至差得很多,否则,对方怎么会有如此举动呢。
回复 林静风闲 2011-5-22 13:58
  如果两球的距离真的像对方球员认为的那样不够10厘米,教练或队长就应该立即要求裁判甚至裁判长进行测量,而不能破坏现场,破坏现场就是故意销毁证据,企图嫁祸于人,从而浑水摸鱼。这种球霸行为,必须严加整治,以儆效尤!值得注意的是,这种情况很多时候出现在技术较好而思想素质较差的队员或球队,他们往往骄横跋扈,老子天下第一,藐视裁判,贬低对方,目无观众。在全国大型比赛中这种情况也时有发生,有的球员甚至臭名远扬。
回复 哈哈一笑 2011-5-22 13:59
裁判执裁10厘米易有争议时,手中应有10厘米的尺子,判罚以尺子度量为准。
回复 小卒6109 2011-5-22 19:03
 不服裁判,恶意破坏场上局面,甚至罢赛,于事无补,到是把所有人目光都引向了自己,把自己置于火炉之上,难受的是自己,伤害的是他人,表演完了,得到了什么?失去的却更多,即便是有理,也不会有人同情。
回复 紫墨 2011-5-22 20:33
关键裁判长还是国家级裁判,我确实感到是对场上所有队员,裁判员智商的亵渎!我认为既然裁判二次裁定,就应该尊重裁判劳动!裁判长的做法欠妥!如果我是那场的裁判我会永远不再做裁判了!既然打球就要公平,不能凭关系区别对待!换一个队不知道还会不会是这种情况?
回复 紫墨 2011-5-22 20:49
我们打球是奔着健康快乐来得,我可以忍受球员的不理解,甚至辱骂,但是如果裁判长都不理解裁判的辛苦,那我们的劳动岂不是自讨苦吃?而且做裁判还是义务的,又不要报酬!
回复 照谱打球 2011-5-28 22:52
这个10厘米,从字面上应是球心到球心,这样两球边沿之间就只有2.5厘米了。显然不是规则中的意思。我不知道规定这个10厘米有什么意思。只知道平时执行的是球的两近边相距10厘米。但是在平时队内打球时,队员们执行的是看中间能否放下一个球,其实就是7.5厘米。不过我打球大半年,还没有遇到过一次被闪出去的球,与自球两近边距离在7.5厘米与10厘米之间的情况。
给裁判两个宽7.5厘米长10厘米的红、黄塑料牌是很美的。这个建议将来一定能被采纳。
但不论裁判怎么判,比赛的一方提出异议时,裁判都会再考虑一次。如果不改,不论对与不对都得服从。
回复 紫墨 2011-5-29 21:26
照谱打球: 这个10厘米,从字面上应是球心到球心,这样两球边沿之间就只有2.5厘米了。显然不是规则中的意思。我不知道规定这个10厘米有什么意思。只知道平时执行的是球的两近 ...
你好,我们所说的10公分是指两球间目测是否够10公分,有异议可以请裁判用球杆量这是很公平的。当时裁判是量过的,只是个别球员涨势不服!裁判长又没有给裁判应有的尊重,所以我们裁判很寒心。
回复 照谱打球 2011-6-14 21:56
紫墨兄,很抱歉,你的消息,我现在才看到。我平时每天上两次门球论坛,这里上得很少。
这个裁判长太软弱,这个软弱,看是一件小事,实则遗患无穷。因为这个先河一开,这个小范围内,以后就会不尊重裁判,也就是不尊重规则。引导人们去计较输赢而不是刻苦提高技术。这样就很难出一个高水平门球人才。
我前天也遇到一次同样情况。我闪击一个球,裁判说不够10厘米,我说够了你测吧。裁判说拿你的球杆量一下。我不能挨到球,只能放上边,竖直向下看大概就是10-10.5厘米,这时对方队长说:我的拳头是10厘米。说着就把拳头向下放,一放就把两球憋开了,然后说你看不够吧。我要与他争,我肯定有理。他不用尺子用拳头,而且已经破坏原状了。但是,我说照裁判说的吧。因为是友谊赛,我们人少,裁判是他们队出的。
你也不用寒心,以后还是那个裁判长,你不干。别人当裁判长,你该怎么判还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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