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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帮助脱贫人口减轻外出务工负担,根据相关政策要求,现就2025年度脱贫人口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申领事项告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外出至黄州区以外地区务工,且未在过渡期内享受过脱贫人口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的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同时,申请人需是非财政供养人员。
二、补助标准
前往湖北省外务工的,按500元/人的标准发放补助;前往湖北省内(黄州区外)务工的,按300元/人的标准发放补助。补助资金将直接发放至申请人“一卡通”账户。
三、申领流程
1.个人申报:由各村(社区)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提交《有劳动能力的脱贫人口外出务工确认书》,并同步提供2025年度外出务工证明材料(可选择车票、参保证明、工资流水、公积金缴费记录、工作证等任一有效材料)。
2.村级审核与公示:各村(社区)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初审通过的人员名单,需在村内(社区内)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送至所属乡镇。
3.乡镇复核:乡镇对村级(社区)报送的材料进行复核,可采取一定比例抽查的方式核实信息;复核无误后,统一报送至区人社局、区农业农村局。
4.区级审核与发放:区级相关部门(区人社局、区农业农村局)对乡镇报送的名单进行终审,终审通过后需进行区级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区财政局统筹资金发放,其中:区人社局负责发放脱贫人口前往湖北省内(黄州区外)务工的交通补助;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发放脱贫人口前往湖北省外务工的交通补助。
四、温馨提示
请各村(社区)及驻村工作队认真做好政策宣传解读与申请材料填报指导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人员“应享尽享、不漏一人”。如有疑问,可直接向区人社局或区农业农村局咨询:
咨询电话:
区人社局 阮磊 0713-8674678;
区农业农村局 吴梦妍 0713-8351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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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6-10-21 2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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