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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全国大赛选调裁判员之我见

热度 4已有 380 次阅读2010-11-2 23:02 |个人分类:门球知识|

全国大赛选调裁判员之我见

新疆乌鲁木齐市  解璀林

    首先声明,本人并没有参加过全国大赛,对所谓“地方裁判们”在全国大赛中执裁的情况了解的并不多,成绩肯定是主流,和出现的差错相比,应该是九个指头和一个指头的关系。本文要讨论的和我想说的,只是针对这一个指头而讲,是想尽量避免,是想做到十全十美。

    全国大赛选调的裁判员,一般都是国家级或国际级别的,按理讲是不应该出差错的,但是从近几年的比赛看,却出现了一些让人痛心的执裁低级失误,甚至造成了一些难以挽回的影响。究其原因,一是这些裁判的水平实在令人不敢恭维,二是有个别人的职业道德出现了偏差。

    现有的国家级裁判中,有许多是涉老年部门(老干局、老体协、离退休管理中心、老年活动中心、干休所等)的工作人员,虽然他们有考取国家级裁判的先天条件,能荣幸地具备这一资格,但是其中的一些人是否真正热爱这一工作,却是一个未知数,因为在职的缘故,是否有时间学习和钻研门球规则,也还需要考证。对这些裁判员来讲,除了本系统内的比赛属于本职工作责无旁贷外,要参加其他比赛的执裁,如果单位派队参赛,那是两个哑巴见面——没得说,若单位不出队,就要向单位的主管请假,这似乎就有点不务正业了。所以,地方上的一些赛事,要请这些国家级的裁判出山,有时都显得很难,关键是请假难。有时是开始讲好了,到了比赛的前夕,却因计划赶不上变化,单位忽然有紧急要事,不让去了,搞的大家都很被动。从裁判员本人的角度分析,有些裁判员也想把有限的执裁机会留给国家级比赛,不愿意参加地方上的比赛,所以地方上的比赛就很难见他们的面了。即使是参加地方上的比赛,他们中的一些人也都戴上了“裁判长”的帽子,高高地坐在主席台上,使用最多的是嘴巴,不可能和普通裁判员一样在赛场上风吹日晒、吃苦受累了。加上部分人的不喜欢和不用心,对规则的了解停留在一知半解的地步,到全国大赛时要作为一名普通裁判员,要真枪实弹地干了,由于业务生疏,难免力不从心,出差错也就很“正常”了。如果大赛正好选上了这一类裁判员,那一个指头的问题便在所难免了,虽然仅仅是一个指头,但他的杀伤力却不容质疑。某个球队要是“荣幸”地碰上了,将会给他们造成无法消除的伤痛。

    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一个指头的问题,必须改变现有国家级裁判员队伍的现状,使这一队伍真正成为一支精锐部队,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个顶个地响当当、硬邦邦。据此,我的意见是:

    1、放宽考取国家级裁判员的年龄界限,让一些真正有水平、身体健康、热爱门球运动并且已经退休的一级裁判员进入这一队伍。这些裁判员不仅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和扎实的执裁功底,同时,他们当中的许多人,退休后是把门球当作事业来干的,他们不计报酬,任劳任怨,其敬业和执着精神常常令人感动,各地门协的工作实际上都是这部分人员在干,没有他们的付出和努力,门球不可能有今天这样的局面。这一部分人的进入,无疑会充实国家级裁判员队伍,提升队伍的整体素质,为全国大赛选拔优秀裁判提供人员上的保证。同时,选拔和使用这一部分人,也是对他们多年来为门球付出的肯定,更有利于调动他们工作的积极性。

    2、修改考取国家级裁判的条件。现有的条件限制得太死,没有考虑到个性的差异,没有考虑到地域的不同,国家高考招生还有不同的分数线,为什么我们裁判员的评判就只是一个标准?许多经济欠发达省份,门球的发展几乎和全国同步,水平也不落后,但是因为路途遥远,经济发展落后,球队参加不了全国大赛,导致了裁判员没有全国大赛执裁的经历,那么就只能靠边站了。可不可以考虑给这些经济欠发达地区一些特殊照顾,对其中一些有特殊贡献的优秀裁判员,是不是可以不受条件的限制而破格录用?“我劝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才”,各地一级裁判员队伍中不是没有优秀人才,只有不拘一格,只有大胆使用,才会具有激励作用,才会使更多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才能促使裁判队伍健康发展。

    3、改变大赛时选调裁判员的方法。全国大赛选调裁判可采取竞争上岗的方法。一种办法是:分配给各省执裁的名额,由各省先提出候选人,候选人要以才和德为首要条件,不一定非要国家级的,数量上要多于实际需要人数,要确定一定的淘汰比例(比如十分之一)。大赛前,由组委会对候选裁判员进行理论、实践考核(必须公开、公正、透明),对于考核不合格的裁判,由选派省自己解决该裁判的差旅费和食宿费用。这样,各省在选派时自己就会把关了,因为这不仅仅是个掏钱的问题。另外,一但选不上,对裁判员个人来说,也是一件很没面子的事,不管你有个什么级别,你想不学习都不行了,这就有动力了,比门协领导讲多少“要求”都管用;第二种办法是:大赛前,组委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裁判员,由裁判员个人报名应聘,报名者除了费用自理外,还须交纳考试费用。考试合格者聘为正式裁判,其所有费用由大赛组委会承担,同时,组委会要和他们签订执裁合同,明确他们的权利、义务和职责,对能圆满履行合同条款的,给以奖励,否则,将依据合同进行处罚。对于那些考核不合格者,那就只能当作是自己交了一次学费,细想这也不是坏事。这两种竞争上岗的办法,不仅使南郭先生没了市场,也会减少我们的决策人的人情压力。你再别让我为难了,有本事你去考。

    4、强化裁判员队伍的管理。现有的国家级和国际级裁判,从级别上看,已经接近或达到了顶级,但从执裁中暴露的问题看,还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学习和管理制度,比如,对他们执裁和学习要有具体要求,要有考核的方法,要建立个人执裁工作档案,要有奖惩的机制,不能干好和干坏一个样,对在大赛中严重失职的裁判员,不护短,要通报批评,要有停裁的处罚。要逐步建立起一套优胜劣汰的机制,使国家级裁判队伍能进得来、出得去,特别是对于经常出现一个指头问题的害群之马,要坚决予以清除。

    从某种意义上讲,裁判的执裁水平决定了比赛的成功与否,不断地提高裁判员的执裁水平,为大赛创造一个客观、公正的竞赛氛围,应是我们门球人不懈的追求。正是基于此点,我才有了上述拙见,但这也许是孤陋寡闻的一孔之见,不妥之处,还望同行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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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2 个评论)

回复 苏世独立 2010-11-3 19:59
好文章!
回复 jh2009 2010-11-4 15:42
真知灼见!如果能够解决这个问题,必将推动门球运动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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