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门球网

 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版主专区我要改网名

社区广播台

查看: 1221|回复: 2

该怎么做?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3-3 18:54: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丁玛 于 2014-3-3 19:07 编辑

     在今天三八球赛中,一位新队员在打出双杆球时,造成2个它球密贴,教练在旁要她“向裁判提出密贴申请”,但是队员不理解,造成时间上的延误,被裁判罚“超时犯规”。我有一问:密贴申请是不是一定要球员本人向裁判提出,教练在旁提出可以吗?希望各位老师指教!
发表于 2014-3-3 19:16:5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塞外皖风 于 2014-3-3 19:27 编辑

《2011规则》第十六条 闪击和闪击过程


二、闪击过程

闪击过程是指从撞击后各球静止开始,到闪击成功后踩球脚抬起为止。
  闪击过程结束即为闪击完成。
  (一)闪击过程中的行为顺序如下:
  1.捡拾被撞击的他球。
  2.用单脚踩住自球。
  3.放他球与自球贴靠。
  4.移开放球手。
  5.击打自球使他球移动。
  6.踩球脚抬起离开自球。
  (二)闪击过程中允许以下行为:
  1.先踩自球后再捡拾他球。
  2.踩住自球后,脚可以旋转或抬脚改踩。
  3.自他球呈接触或贴靠状态时,直接踩住自、他球(视为已放他球)。
  4.放他球时手触及到自球。
  5.重新改放他球。
  6.击打自球的同时击到踩球脚。
  7.自球在踩球脚下移动,但未脱离脚的控制。
  说明:
  ●当自球在踩球脚下移动时,如果裁判员判断其移动后对撞击、过门、撞柱等有利,裁判员要将球恢复原位后,击球员才能击球。
   (三)同时撞击数个他球后,如果自球静止时与数个他球接触,击球员应先临时移开第二次及以后需要闪击的球,再依次进行闪击


         红色字体与帖主的问话有关,本人理解击球员可以自己临时移开第二次及以后需要闪击的球,不需要向裁判申请移动。但击球员闪击超时,执裁正确。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4-3-4 21:00:34 | 显示全部楼层
塞外皖风 发表于 2014-3-3 19:16
《2011规则》第十六条 闪击和闪击过程

向裁判提出密贴申请,是以防在拾球过程中,造成另外一球移动,(如果不提出申请,另外一球动,就算犯规)所以以防万一,要向裁判提出密贴申请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