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门内汉 于 2014-3-9 21:01 编辑
13)对门球“闪击”的评论
在征集“规则讨论”中,有些人提岀取消闪击规则的建议,同时有不少人发帖表示支持,也有不少人表示反对。我是持反对意见的。 在我看来,门球的规则简单,并不复杂,操作起来也不难,关键在于我们学得怎么样,训练得怎么样,掌握得怎么样。如果取消闪击这一环节,会出现如下情形: 1) 把本来比较简单的运动变得更简单了。 2)体育活动要达到既娱乐又锻炼身体的目的,闪球过程要弯腰拣球,弯腰放球,用脚踩球,再加上各种姿势的闪击(立侧瞄准和闪击、俯侧瞄准和闪击、下蹭瞄准和跨步向前闪击等)等,这一连串的动作活动了人体很多部位,达到锻炼身体的目的。如果取消闪击,锻炼身体的效果就会打折扣。 3) 打门球就是用长柄鎚(我认为应叫鎚,而不应叫棒)把球打击进门得分,进门的方法我看有三种,一种是用鎚直接把球打进门,再一种是用闪击的方法把球传送进门,还一种就是运气球了,即被其它球意外撞进门。如果取消了闪击,得分的手段就少了一半。 4)闪击的姿势多种多样,门球爱好者可选择自己喜欢的和适合自身条件的姿势。所以闪击不会影响爱好者参加门球活动。也因为闪击姿势多种多样,所以说是多姿多彩的,在所有门球动作中是最优美的,是最有观赏价值的。否则可想而知了。 5)国际上还开展门球比赛,我国改了,其它国家不改,怎么办,以后还参加不参加国际比赛? 以上观点有不正确之处,请网友门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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